沧州海事局今起取消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今天零时起,将取消船舶港务费、特种船舶和水上水下工程护航费、船舶临时登记费、船舶烟囱标志或公司旗注册费、船舶更名或船籍港变更费、船舶国籍证书费、废钢船登记费等7项中央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也有利于进一步节约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有关水运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要求,自10月1日零时起,取消船舶港务费等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这是国家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好这一惠民利民政策,沧州海事局积极做好取消收费后的工作衔接。他们通过海事外网、政务窗口以及***走访等多种方式加强政策宣传,告知辖区内各港航企业、船方和船员。同时严格工作程序,要求各相关部门抓好10月1日零时时间节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不得以其他名目或者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方式变相继续收费,也不得因取消收费而降低海事相关业务工作的质量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