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关于承德市2014年市本级预算和市总预算执行情况及2015年市本级预算和市总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15年1月28日承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
承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张树民
承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提交的《关于承德市2014年市本级预算和市总预算执行情况及2015年市本级预算和市总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了2015年市本级预算草案。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结合代表们的审议意见,对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审查认为,2014年,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政府及其财税部门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的各项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预算的决议,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困难情况下,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税费征管,完成了市本级预算收入和全市调整预算任务。财政支出按照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坚持“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原则,重点保障了农业、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节能环保、文化体育与传媒等方面的支出,促进了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总的看,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较好,成绩来之不易。同时,在财政运行中的一些问题和困难也不容忽视:一是受经济持续下行的影响,全市财政收入持续增长乏力, 表现为市本级税收收入为负增长,非税收入占比有所上升。二是民生项目刚性支出不断增大,加之政府性偿债高峰的到来,财政收支矛盾进一步突显。三是需进一步完善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提高其可执行性。对于发现的问题,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2015年的预算安排贯彻了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市全部财政收入计划增幅安排为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增幅安排为5%,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安排增长6%。这一目标符合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我市形势,是比较稳妥的。预算草案体现了新修订预算法的要求,按全口径预算要求编制。总的看,市政府提出的2015年预算草案可行。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建议,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市人民政府《关于承德市2014年市本级预算和市总预算执行情况及2015年市本级预算和市总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5年市本级预算。
2015年是新修订的预算法实施的第一年,政府及部门要全面、认真地贯彻执行预算法,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为今后的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为完成好2015年财政预算任务,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建议:
一、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要通过抓项目建设和发展实体经济双轮驱动保障财源建设可持续性;要在分析现有财源结构的基础上挖掘新的财源增长点,提高财政收入占GDP比重,进而提高经济运行质量;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有利时机,争取更多的资金和政策支持,实现共同发展;要进一步盘活资金资源促进财政金融深度融合,用足用好社会资本助力经济发展。
二、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规范预算执行。在初步实现全口径预算编制的基础上,早编细编部门预算,提高其科学性和可执行性;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加快预算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继续加强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资金的统筹整合,继续加强由不同部门管理但使用方向类似的专项资金的统筹整合,集中财力保障重点项目和重点支出;要继续深化绩效预算管理改革,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切实优化财政资金配置,让有限的财政资源产生更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三、进一步防控财政风险。要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严格举债审核批准程序,坚决制止违法担保和违规融资行为,建立政府债务管理及风险预警机制,逐步将政府债务收支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全面动态监控政府性债务情况,防范政府债务风险。要继续加强财政和审计监督,完善财政、财务管理制度,保证公共资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