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县交警大队集中整治酒驾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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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12日发表
连日来,滦县交警大队每天在城区5个路口设卡,在13:00—15:00、19:00—21:00两个时段开展了“酒驾”、“毒驾”集中整治统一行动。
他们在每个卡点都配备了酒精检测仪、***试管、执法记录仪、警示标志和停车示意牌等装备,民警携带各种法律手续,采取普查的方式,对往来机动车及其驾驶员逐一不漏地展开检查、检测。他们规定,发现驾驶人存在精神萎靡不振、反应迟钝、精神恍惚、神智不清、胡言乱语等吸毒特征表现的,用毒品检测试剂进行“毒驾”检测,遇有可疑人员及时与禁毒部门做好执法办案环节的衔接工作。此次行动查处酒后驾驶4起,无证驾驶2起,无牌驾驶2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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