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港镇三不原则创优服务
本报讯(通讯员高丹)自《海港镇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执行以来,海港镇严格规范工作人员行为,切实提升工作效率,大力转变机关作风,真正实现工作不延误、群众不冷落、违规不发生。
镇党委强化机关学习制度,制定岗位责任制,明确规定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建立信息周报制、工作联络员制、每阶段工作调度制、每月督察制、效能考评方案等机关效能建设制度,确保了工作“不延误”。
同时,强化服务窗口建设,定期组织群工站、民政、计生、劳保等部门骨干培训;实行“一站式、一条龙”服务,村居设立便民直通车窗口,精简审批事项和办事程序,规范工作流程,达到了群众“不冷落”的良好效果。截至目前,接待群众来访36人次,解决问题6件。
为了真正实现违规不发生,严格上下班、开会和请假制度,禁止上班时间进行一切与工作无关行为;利用政府举报电话、意见簿等及时收集、整理群众意见建议;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镇领导班子成员包片对镇村(居)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