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起七类商品网购不退货
和合承德网讯(记者杨丽红)记者在市消协了解到,3 月15 日起,《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开始实施,《办法》对不适用无理由退货范围进行明确规定。根据规定,消费者定做的商品、鲜活易腐的商品等七类网购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
据了解,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范围的商品有:消费者定做的商品、鲜活易腐的商品、在线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同时《办法》 补充规定,下列性质的商品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可以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后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
市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七日无理由退货”并不是无条件无限制的退货,网购消费者最好选择商品管控、售后服务都比较严格的大型电商平台,购买商品时要和商家沟通约定好退货条件,并保留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