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县常用低价药供应惠民生
为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安全用药这一重大民生工程,永清县做好政策宣传、采购供应、临床使用、监督管理等多个环节,健全和完善常用低价药品供应保障机制,满足患者用药需求。
规范采购供应。对纳入低价药品清单的药品,永清县卫生局组织乡镇卫生院在河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平台网上阳光采购,签订购销合同,明确采购品种、数量、回款时间、成交价格等,实行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县财政局集中支付货款。
完善使用政策。坚持低价基本药物优先配备与合理使用制度,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依据自身的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水平,坚持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合理选择配备和使用药品。加强医务人员培训,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并将药占比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充分发挥医疗机构药师作用,优化用药结构,逐步提高常用低价药品使用量。
加强购销监管。县卫生局严格执行诚信记录和市场清退制度,建立健全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卫生机构低价药品网上采购监督和奖惩机制,自觉接受政府、社会、舆论的监督,抵制和反对商业贿赂,纠正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