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骅市住建局建筑施工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确保“两节”、“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沧建〔2014〕275号文件精神,市住建局决定从2014年12月21日至2015年3月31日,组织开展为期100天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和******7月18日在中央政治局第28次常委会上关于安全生产“要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而且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总要求,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继续全面深入细致地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和问题,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领域各种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人民群众欢乐祥和渡“两节”、安全顺利开“两会”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整治重点
(一)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主体是否落实了安全责任;安保体系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建立健全并落实了施工单位“三项制度”。
(二)是否制定并严格落实了施工现场“防火、防冻、防滑、防中毒、防坍塌”等各项冬季安全生产防范措施。
(三)防护用品是否合格;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四)是否制定了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开展了演练。(五)杜绝施工现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措施是否完善。
(六)是否部署并落实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脏乱”治理工作;施工现场是否落实了“一卡通”门禁系统和车辆进出冲洗设施。
(七)是否落实了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存在无证上岗现象。
(八)员工集体宿舍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是否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
(九)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防火检查巡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集中排查阶段(2014年12月21日至2015年1月20日)。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对所施工(监理)的工程项目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严格实行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严防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第二阶段:督导检查阶段(2015年1月21日至2月28日)。安监站组成督导组,对各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3月21日至3月31日)。领导小组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市住建局成立建筑施工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李 伟 市住建局副局长
副组长:赵志江 安监站站长
成 员:吴金良 王 伟 孙继利 宋华夏 张 鑫 王同庚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安监站要高度重视此次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尤其要注重吸取“2.28”事故教训,总结经验,举一反三,制定事故防范措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开展此次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要认真把握组织检查、查处隐患、监督整改这三个关键环节,及时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有效。
(二)认真自查。各企业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集中排查治理行动方案,对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排查。排查工作必须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外埠进黄施工企业要以项目部为主,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相关技术、安管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排查。尤其是“两节”过后复工的项目,施工单位复工前要严格按标准自查,自查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报送复工申请,经监理单位复核同意、报市安监站批准并下达复工令后,方可组织施工活动。
(三)严格整改。安监站要在督促企业搞好集中排查治理工作的基础上,切实做好安全隐患整改的督导工作。对存在较大隐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现场要予以立即停工,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确保“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四)严格执法。在执法过程中,要严格依法行政,严格按法定程序和处罚依据对违法违规单位和个人实施行政处罚。通过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