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质监局组织19个县(市区)33家安检机构互查
刚开始担心安检机构对外县的监管人员有抵触心理,但顾虑完全多余,整个联合督导检查进展很顺利,还借此机会学习了兄弟单位的监管工作经验。”宁国平是吴桥县质监局的工作人员,她提到的联合督导检查是8月份市质监系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的为期一个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联合督导检查活动。
按照今年3月国家正式实施的新标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市质监局“另辟蹊径”,一改往日县局巡查、市局抽查的常规监管方式,把“互查”作为重要补充,开展联合督导检查活动,形成监管合力,交流监管工作经验,促进安检机构不断规范提高。整个活动分安检机构自查、联合督导检查和市局抽查三个阶段。全市共分六个督导检查小组,20名督导检查组成员分别对19个县(市、区)的33家安检机构进行互查,重点检查安检机构的监管和运营情况。其中监管情况主要检查各单位的安检机构监管档案,地理位置场地及厂房平面图,检验人员、检测设备清单、安检机构巡查记录表(三年内的)和安检机构问题整改提供的证明材料。安检机构运营情况重点对机构的资质、人员(资质和能力)、现场检验、检验报告等内容进行检查。
联合督导检查结束后,督导组共梳理出现场检验、仪器设备、制度执行、检验报告、内部环境五类63个问题,其中既有安检机构工作人员对新标准掌握不熟练,人工检验记录一勾到底、代签,销毁记录不齐全、场内道路交通标识不清晰等共性问题,也有人员岗位配置不符合要求,滚筒制动仪前后路面摩擦系数不符合要求等个性问题。目前这些问题基本上已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