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民网建设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按照《邯郸市推进“民网”建设三年(2014-2016)规划》要求,全力打造多层面、全覆盖、全天候的“民网”体系,全面提升农村(社区)社会治安防范、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防范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为开发区社会和谐稳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总体目标
“民网”建设是全市“三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平安邯郸建设的重要举措。“民网”既是“天网”向基层的延伸,又是“警网”的有益补充,是实现我市打造“天网、警网、民网”,“三网合一 ”,“天罗地网”不可或缺的基础性工程。“民网”建设的总体目标是:以推进农村(社区)人防、物防和技防全覆盖为抓手,以全面提升化解矛盾纠纷、打击违法犯罪、防范突发事件、维护和谐稳定为目标,力争通过三年的建设,使农村(社区)的基层基础得到夯实,制度建设更加规范,各类矛盾得到有效化解,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进一步提升。2014年“民网”建设的覆盖率达到60%以上,2015年达到80%以上,2016年底达到90%以上。
三、主要内容
(一)基层治保会、民调会建设。农村(社区)建立治保会和民调会。治保会、民调会主任由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或主任担任,治保会、民调会组成人员要经村(社区)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二)保安队伍建设。加强保安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保安服务水平。新建成熟小区依托物管部门建立专业保安队伍,实现治安防范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公安机关要切实加强监督管理,督促保安服务公司和保安从业单位依法开展保安服务。
(三)巡逻队伍建设。成 立以治安管理员、村委会委员为主体,老村长、老党员、退休老干部和老族长参与的义务巡逻队。农村以“十户联防”、“邻里守望”和实行治安承包责任制为主要 形式,确定村民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依托农村警务室,配合治安管理员,提高网格化管理能力,搞好农村(社区)治安防范。农村(社区)按照辖区内人口千分之 五且不少于4人的标准建立巡防队伍,并配备必要的装备。
(四)企事业单位内保队伍建设。企 事业单位,特别是学校、医院等部门要按照***《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要求,健全内部治安保卫专门机构和巡逻队、护厂(场)队、护校队等内保队 伍。维护机关、单位、企业、院校正常工作、生产和教学秩序,保护公共财产安全;积极排查治安隐患,做好区域内的防火、防盗、防爆炸、防治安灾害工作,提高 内部治安防范水平。
(五)院长、楼长和单元长队伍建设。选 聘熟悉社区居民情况,热心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群众工作经验,群众基础较好,在院、本楼栋、本单元居住的常住居民,担任院长、楼长和单元长。院长负责所在家 属院的相关工作,具体工作包括:联系楼长、单元长处理日常工作,协调社区(居)、物业关系和居民之间的关系。楼长是楼栋(单元)的主要管理责任人,居民楼 栋长在社区包户干部指导下开展工作,单元长由居民楼栋长负责联系,隶属社区居委会管理。单元长负责本单元的治安、计划生育、卫生、绿化、流动人口、劳动就 业、统计、信息收集、政策宣传等方面工作,建立“民情档案”,并及时向社区居委会反映居民需求,发挥社情民意搜集员、矛盾纠纷调解员、社区治安信息员、党 务居务监督员、政策法规宣传员的作用。积极推广院长、楼长、单元长、物业管理和业主委员会组成的社区自治模式,实现城乡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 务、自我监督”。
(六)治安志愿者队伍建设。根据省综治委加强社会治安志愿者队伍建设的要求,按照不低于辖区人口1%的 比例组建志愿者队伍。在村(社区)组织动员热心公益事业的群众,建立治安志愿者队伍,义务维护社会治安,参与完成重大安全保卫任务。辖区内的建设、城管、 交通、工商行政等部门和有关企业、行业协会,组建治安志愿者队伍,统一标志,明确职责,配合公安机关加强对社会面的控制,及时防范和打击街头违法犯罪。
(七)老干部民调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离退休老干部政治立场坚定、工作经验丰富、群众基础深厚、社会影响广泛等优势,按照自愿报名、村(社区)推荐、社会事务局审核颁发证书的程序,有组织、有计划地动员老干部从事民事调解工作,力争把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创建品牌调解室,提高社会效应。
(八)公证联络员队伍建设。通 过组织推荐、群众举荐和个人自荐等方式,从大中专毕业生、复退军人当中选聘遵守法律、办事公道、作风正派,具有较好文化基础、群众基础、法律基础,热爱人 民调解和公证工作的优秀人员担任公证联络员。在乡镇建立公证联络站,农村(居)建立公证联络点。每个村(社区)按照常住人口比例设立1至3名公证联络员,以司法参与模式介入纠纷调解,充分发挥公证联络员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提高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九)一乡(镇)一庭和陪审员队伍建设。区 法庭调解机构主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为维护社会稳定提供司法保障,依法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开展调解工作;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公民法律素养提升;对经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负责人民调解陪审员的联络工作,并对人民陪审调解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法庭人员力量不足的,可在落实人 民陪审员“倍增计划”的基础上,挑选当地人民陪审员参与法庭工作。
(十)医调委建设。成 立医调委,医调委设主任、副主任、专职调解员及助理调解员,并组建包括医学、法律、心理等专家和社会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内的专家库。按照“消除误 解、加深理解、达成谅解、妥善调解”的方式,有效化解医疗纠纷,缓解医患关系,减少“医闹”的发生。医调委调解医疗纠纷接受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及社会 有关部门的监督。
(十一)技防工程建设。一是辖区内重点单位、公共复杂场所技防建设。辖区党政机关和金融、文化、事关国计民生的单位、规模以上企业、各类学校等单位和要害部位,安装视频监控技防设施。党政要害部门、水电气等重点单位的联网报警系统接入派出所监控中心,全面提高单位内部防范水平。1.在重要路口和通往各农村(社区)的路口安装技防设施,视频系统要接入当地派出所监控平台;2.党政机关,供水、供电、供气单位,规模以上企业,储存易燃、易爆、剧毒、放射等危险物品单位,金融网点,大型商场、超市,卫生医疗单位,中小学校、幼儿园等单位建立视频监控系统、联网报警系统和电子巡查系统;3.沿街门店、商场、集贸市场、车站、停车场、宾馆饭店、文化娱乐场所等公共复杂场所及易发案部位,要安装监控技防设施;4.各类单位的财务室、资料室、贵重物品存放处等重点部位安装防盗门、入侵报警装置等必要的防控设施;5.各类单位要建立监控值守、内部巡逻、技防设施报修维护、报警处警情况基本台帐,配备保卫(保安)人员并建立有关管理制度。二是居民小区技防建设。居民住宅小区出入口、周界、主要通道等地要安装视频监控、周界报警、电子巡查等技防设施,在楼寓单元安装电子对讲或可视防盗门系统。动员小区住户安装使用家居入侵报警装置或简易电子防盗报警器等“小技防”和实体防护装置。小区物业要设立监控室,安排专人值守。三是技防村建设。在出入村的主要路口安装视频监控系统。鼓励居民安装具有主动和被动报警功能的断线报警器、门磁、“平安e家”等物美价廉、经济适用的技防小产品。在村办企业的财会室、仓库等重点部位及治安形势复杂的区域安装视频监控系统。
四、实施步骤
(一)规划设计。“民网”建设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是事关民生、事关发展、事关全局的大事,各部门、村(社区)要按照开发区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推进建设方案,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和完成时限。8月底前,将各部门的“民网”建设工作负责人、推进工作的时间表和路径图报党政办公室。
(二)组织实施。按照《邯郸市推进“民网”建设三年(2014-2016)规划》要求内容,各部门、村(社区)全面推进开发区“民网”建设。各部门职责任务进度列表附后。
(三)检查验收。各部门、村(社区)要按照开发区工作方案职责任务进度要求高标准开展工作,开发区“民网”建设领导小组将按任务节点逐项督导检查,对未达到任务要求或建设标准要求的部门,要限时整改,并全区通报批评。
五、保障措施
“民网”建设涉及范围大、领域广、层面多,任务艰巨,时间紧迫。各部门、村(社区)要高度重视,精心谋划,落实责任,强力推进。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成 立开发区民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庞耀洲任开发区“民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开发区管委会调研员杨献仲任“民网” 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局、城乡规划和建设管理局、公安分局、经济发展局、组织人事局、文教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法庭、城市管理 和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综治办主任付霜豫兼任,具体负责“民网”建设组织推进 工作。各部门、农村(社区)要深入调查研究,制定建设方案,细化分解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切实把 “民网”建设的要求落到实处。多渠道、多元化筹集建设资金,强力推进“民网”建设。
(二) 注重宣传,培育典型。要 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各种媒介形式广泛宣传“民网”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群众、发动群众、引导群众,切实增强群众 对“民网”建设的认知度,按照“突出重点、合理布局,全面覆盖、资源共享”的要求,扎实推进基层技防设施建设。积极开展“平安细胞”宣传,深入推进平安边 界、平安村居、平安企业、平安市场、平安校园、平安医院等基层平安创建活动,积小安为大安。各部门、村(社区)要突出自身特点,高标准完成“民网”建设任 务。
(三)严格督导,确保实效。各 部门、农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工作任务项目化、项目管理目标化、目标实现节点化”的要求,建立严格的“民网”建设责任制,确保各个环节、各项 工作都有人抓、有人管。开发区要将“民网”建设工作纳入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目标考核,加强督导检查和通报力度,对因“民网”建设不力导致发生严重危害社会 稳定重大案事件的地方,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和领导责任查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