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桥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广播电影电视、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和创作导向,拟定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
二、拟定全县广播电影电视、文化艺术、新闻出版事业、产业发展规划,指导活动并推进全县文化领域的体制改革。
三、组织推进全县广播电视领域的公共服务,组织实施全县广播电影电视重大工程,指导和监管全县广播电影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四、负责对全县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五、监管全县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
六、指导全县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科级工作,负责监管全县信息网络及广播电视节目传输、检测和安全播出,指导督查全县广播电视安全保卫工作。
七、负责全县电影放映发行放映市场准入、农村和社区电影公共服务、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的实施工作、指导基层电影放映队伍建设、负责全县电影发行放映市场监管及电影转型资金的管理工作。
八、宏观调控全县文化艺术生产经营和投资方向,指导协调文化产业的发展;加大对杂技等特色文化的扶持力度;负责文化经营活动行业管理工作。
九、指导、管理全县文化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负责管理全县群文社文事业、图书馆事业、文博事业,抢救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十、负责全县新闻出版、复印、打字、印刷、内部资料准印书刊、音像和图书发行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新闻出版业的审批、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县著作权、版权(包括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版权)工作;指导全县文化书屋建设。
十一、管理全县文化科技工作,鼓励引导文化艺术科技研究,推动全县文化艺术进步。
十二、管理全县互联网上网服务、歌舞娱乐、电子游戏和出版物经营场所等行政审批、执法稽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十三、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