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县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突出法治。进一步加强政府法治建设,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加快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健全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着力用法律思维、法律手段解决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难点问题,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创新制度。坚持制度创新,对现有各项工作制度进行梳理,进一步调整、修改、完善,重点推进政府财务制度、审批制度、决策制度、监督制度、考核制度、分级负责制度等改革,避免一事一议,减少工作随意性,切实提高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三是狠抓落实。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把更多心思和精力放在解决实际问题上。大力提高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执行能力和水平,对目标任务做到层层分解责任,件件落实到位。加强效能监察,加强督促检查,加强绩效考评,以实干的精神、务实的举措推动工作落实。四是转变作风。加强政府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力戒“四风”,严控“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坚决制止铺张浪费,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