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大力抓好农村能源清洁开发利用工程
衡水新闻网-衡水日报讯(记者孔颖)日前,记者从衡水市农牧局获悉,为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促进美丽乡村建设,解决广大农村燃煤散烧、传统炉具排放量大等难题,我市2015年将继续大力抓好农村能源清洁开发利用工程,共推广高效清洁燃烧炉具、洁净型煤燃烧炉具41429台,农户每购买一台可享受政府补贴700元,使用购买洁净型煤可享受政府补贴300元/吨。
据了解,省农业厅下达的我市2015年第一批能源清洁开发利用工程项目,分配我市4200台高效清洁燃烧炉具,实施区域为衡水湖重点片区,其中滨湖新区1700台、冀州市1500台、武邑县1000台;2014年农村能源清洁开发利用工程项目剩余资金,已经省农业厅批复变更为推广高效清洁燃烧炉具12229台,其中冀州市6***8台、枣强县1670台、武邑县750台、深州市797台、故城县23***台;按照衡水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衡水市2015年控煤歼灭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衡节减办[2015]8号)的精神,2015年推广高效清洁燃烧炉具10000台,其中桃城区1000台、冀州市2000台、枣强县1000台、武强县1000台、阜城县1000台、滨湖新区4000台;按照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2015年城乡居民推广使用洁净型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衡政办[2015]30号)文件精神,2015年全市推广15000台洁净型煤燃烧炉具,其中桃城区1700台、冀州市3000台、武邑县2400台、武强县1800台、饶阳县2300台、阜城县2600台、工业新区700台、滨湖新区500台。
为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我市2015年大力开展农村能源清洁开发利用工程及型煤燃烧炉具推广工作,市农牧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衡水市农村能源清洁开发利用及型煤专用炉具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继续加强行政推动,强化质量监督检测,严格项目资金管理,采取多种形式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民群众的认知度,宣传大气污染的危害性和使用清洁能源的便捷与健康,增强群众主动参与的积极性。高效洁净型煤燃烧炉具的推广使用,能有效减少大气污染,高效节能,既能解决农户的炊事问题,又能解决农户的冬季取暖问题,而且方便实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