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责任担当突出廉政实效
(来源:和合承德网)
中共双滦区区委书记 路立营
“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一次重大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各级党委深入抓好此项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近年来,双滦区委坚持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总开关、总抓手”,牢固树立“三种意识”,带头履职尽责,有力促进了干部作风转变和发展环境优化。
牢固树立“第一责任”意识,带头建章立制,规范权力运行。为真正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责任,区委从自身抓起,制定了《常委会议事规则》、《重大事项民主参与决策实施办法》、《区委重要情况公开制度》等规范性文件,率先明晰各类职权,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风险防范措施,构建起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监控机制。为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区委着眼全局,加大整合力度,搭建起“一个网站群对外,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服务、电子监察3个平台承载,行政审批、三级便民服务、行政执法等8个应用系统支撑”的“138”电子政务框架,创建了重大项目***监管系统,初步实现了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科技化、自动化监管。同时,大力推进削权减项、权力下放等工作,出台了《双滦区行政职权目录》、《双滦区行政事业性收费手册》,并免费向社会公众发放,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承诺时限由原来平均21.8天缩减至4.48天,便民服务事项办理时间平均缩短16.7天。坚持整合监督力量,畅通监督渠道,在全省率先推行了县区级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认可。
牢固树立“齐抓共管”意识,切实履职尽责,凝聚工作合力。区委先后成立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风建设、惩防体系建设等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始终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分工负责,各级党委严格按照区委安排,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形成了全区各级各部门以党委书记为核心、班子成员为团体、全党积极参与,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大力支持区纪委落实监督主业,区委常委会定期听取纪检工作汇报,专题研究纪检监察机关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调整、内设机构整合等工作,支持区纪委完善案件线索集中管理、集体排查、***督办和自办案件回访监督、调查案件质量标准等制度,实现了对案件查办各个环节的全程***、有痕监管,形成了各纪检组织协调联动、各部门支持配合的工作局面。探索推行了区纪委常委约谈下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制度,切实加大了对下级党委、党组落实“两个责任”情况的监督力度。
牢固树立“较真碰硬”意识,直面复杂问题,整治不良风气。对“中梗阻”、“潜规则”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区委坚持重拳出击、长效治理,先后出台了《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若干规定》和涉企检查审批备案、企业生产“宁静日”等一系列制度,深入开展了“五监督、五服务、五确保”、“访百企、优环境、促发展”和“三测三查三治理”等活动,实现了行政行为全程动态监测,有效遏制了社会不良风气蔓延。为铲除征地拆迁、工程招投标等重点领域容易滋生腐败的土壤,区委坚持“查、纠、建、树”相结合,制定了“十不准”、“十公开”长效机制,以及“一制、一价、一规”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新办法和《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预警防范监控机制》,全面规范操作流程,并派驻纪检、审计等执法执纪机关组成的联合工作组,同步跟进各项工作,达到了源头治腐的目的,切实避免了违法违纪案件发生。同时,创建了干部作风网上评价系统,出台了《双滦区署实名举报损害发展环境行为奖励办法(试行)》,构建起发现和举报损害发展环境行为的奖惩机制。
种好“责任田”,把区委的“主体责任”具体化、严格化,让全区党员干部在风清气正的氛围中,进一步振奋精神,锤炼党性,转变作风,真抓实干,就一定能把科学发展、绿色崛起的劲头鼓得更足、环境营造得更好、基础夯得更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