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车6年免检政策9月1日起实施我市28家网点可领检验标志
(记者 李开)根据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的意见,自9月1日起,试行非营运轿车(含大型轿车)、非营运小型和微型载客汽车6年内免检政策。记者昨日从市交警支队获悉,全市交管部门将严格落实并执行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18项车检改革新举措。针对广大群众关注的热点,市交警支队车管所有关负责人进行了解读。
市交警支队车管所所长张志波介绍,6年免检期间,车主每两年仍需向交管部门提供车辆交强险、车船税、行驶证、申请表申领检验标志,不需要到安检机构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交管部门不再查验车辆,只审核有关凭证并确认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后,直接核发检验标志,并在行驶证上签注。
为便于广大车主就近领取检验标志,车管所延伸服务链条,在我市设置各类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场所28个,在车管所、车管分所、17个县(市)车管所、7个城区大队违法处理室、二手车交易市场、达活泉服务站等场所设立检验标志核发窗口。同时,公开监督服务咨询电话:2208660,欢迎广大车主监督。
“9月1日新政策实施前已逾期未检验的车辆不能享受免检政策,仍需要按原规定到检验机构参加检验。”张志波介绍,2012年9月1日以后注册登记的车辆,能够享受两次免检优惠;2010年9月1日以后,2012年8月31日之前注册登记的车辆,只能享受1次免检优惠;2010年8月31日之前注册登记的车辆,不享受免检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