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局联合环保局整治烧烤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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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12日发表
为扎实开展全市露天烧烤综合整治,近日,市食药监局与环保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烧烤门店综合整治的通知》,按照“取缔露天烧烤,直接烧烤,实现进门店烧烤,环保烧烤”的要求,做好烧烤门店综合整治。
我市各级食药监部门和环保部门将积极配合,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于无环保审批手续,未安装油烟净化治理设施或有油烟净化治理设施但不能达到排放标准的烧烤门店,由食药监部门责令立即停业,并由环保部门下达补办环保手续,限期治理的通知。
市食药监局和环保局将适时对各县(市)区烧烤门店综合整治进行督导检查。被停业的烧烤门店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办理环评手续,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确保排放标准达到环保要求,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后方可申办餐饮服务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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