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创新食品安全风险源动态监控举措全力保障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风险源动态监控是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的一项重要前置性工作,针对以往这项工作不到位、不规范的实际情况,自3月份开始,沧州市政府食安办在全市大力开展食品安全风险源动态监控排查整治工作。推动这项工作步入“深入排查、准确研判、彻底整改”的良性循环,使得一大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上半年,协调全市共排查风险隐患258个,其中,种养殖环节33个、生产环节49个、流通销售环节63个、餐饮消费环节81个、畜禽屠宰环节32个。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成251个,正在整改7个,整改完成率97%。
一、建立风险分析制度。各县(市、区)每月至少召开一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分析会。汇总梳理本辖区在日常监管、隐患排查和抽样检测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科学研判风险特征和危害程度,找出5-10个重点风险源,研究防控及处置方法,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整改到位后,退出安全风险源监控序列。
二、建立***复查制度。各县(市、区)建立健全重点食品安全风险源整治台账,将重点风险源、整改情况及责任人逐一记录在案,并指定专人***工作进展,整改完成后,进行复查验收,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三、实行月报告制度。各县(市、区)每月将确定的重点风险源及处置情况报送市政府食安办。市政府食安办根据收集整理的有关信息,找出事故苗头,督促指导有关县(市、区)尽快解决。
四、督促落实整改。市政府食安办每周深入县、乡、村两至三次,对各县(市、区)上报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对号”检查,并每月通报各地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实地检查情况,促进这项工作求真务实。
五、严格落实责任倒查机制。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将根据台账记录倒查责任,如果事故的源头在已发现的重点风险源范围之内,将追究整改人员和复查人员的责任。反之,将追究隐患排查人员和分析人员的责任。
下一步,沧州市将继续集中力量在食品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深挖严查带有行业共性的安全隐患和“潜规则”问题,并***问效;彻底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为全市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