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县财政收入实现首季开门红
截至 3 月 31 日,我县全部财政收入累计完成 6.52 亿元,同比下降 1.99% ,完成年初预算的 28.52% 。其中,国税局完成 3.85 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25.24% ,同比增收 8.07% ;地税局完成 1.24 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30.55% ,同比减收 34.32% ;财政局完成 1.43 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40.3% ,同比增收 18.78%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3.77 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31.78% ,同比增收 10.19% 。圆满完成了市下达我县一季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 10% 任务目标。
今年以来,我县财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继续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着力促进经济平稳增长,坚持依法征收,努力挖掘增收潜力,为确保财政收入实现首季“开门红”和上半年“双过半”目标,一季度,财税部门充分发挥综合治税功能,开展专项清理,加强税源监管,严防“跑冒滴漏”。主要采取了五项措施:一是水资源税专项清查。二是开展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性服务业营改增四行业税收专项清查。三是开展涉地税收专项清查。四是加强涉税信息云计算平台建设,为税务部门加强税收征管提供信息支撑。五是建立税源监控分析体系,将全县重点行业、重点税种、百强企业、总部企业等四类税源纳入重点监控范围。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分析,确保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