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强县公安局依法处置一起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案
昨天,枣强县公安局发布消息,他们于16日处置了一起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案,对张某峰等5名违法行为人进行了治安处罚。
7日凌晨,恩察镇甲村黄某到乙村麦田中放羊,乙村村民张某峰、张某正等发现后,将19只山羊牵走。黄某后去索要,但因其多次放羊偷吃麦苗,造成多户村民麦苗受损,赔偿协议未能达成。自知理亏的黄某,向辖区派出所报了警。民警介入后,张某峰、张某正等以麦苗受损为由,拒不说出山羊下落。
15日下午,恩察派出所依法传唤张某正调查。他承认,因自家麦苗受损很气愤,于是联合其他受损村民晚上巡查看护,7日凌晨发现黄某正放羊偷吃麦苗后,扣留了19只。他还称,为了保护麦苗,在自家田里投放了用百草枯浸泡过的玉米粒。正在询问时,自恃有理的张某峰和张某正的家人、亲戚以及麦苗受损村民20余人赶到,围堵了派出所大门讨说法,张某峰等人闯入办公区、办案区吵闹,要求立即放人,案件的办理一度被迫中断。16日一早,张某峰等10余人继续到派出所吵闹,诬称民警打人。
得知案情后,枣强县公安局随即成立处置小组,抽调警力处置。经过分析,确定了从解决赔偿诉求入手,教育多数群众,分化打击少数闹事人员的原则。民警先主动与受损群众座谈,找准症结所在,终使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随后,在先期调查取证基础上,对围堵派出所、带头吵闹并阻碍执法的张某峰等人调查、询问,并进行了法治教育。张某峰等人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表示愿意接受处罚。另一涉事人员张某也主动前往公安机关,对将车辆堵在派出所门口的错误做法表示后悔并愿接受处理。
枣强县公安局依法决定,对张某峰、张某雨、张某升、张某朝行政拘留,对主动到办案单位承认错误的张某警告,对黄某放羊偷吃麦苗的行为也给予了相应的行政处罚。目前,对张某正在自家麦田里投放有毒物质的行为正在做进一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