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将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的议案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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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12日发表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4年8月22日邯郸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邯郸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将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的议案》。会议同意该议案。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棚户区改造贷款项目资金的监管,严格遵守项目资金管理要求,切实做到贷款资金专款专用,科学高效使用资金,加快推进城镇化建设,改善城市环境,提高人民生活,提升城市品位。市人民政府要每年度将贷款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来源:邯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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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4 22:56:32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