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处召开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活动会议
2015年1月16日晚6时30分左右,在山东荣乌高速莱州服务区南一公里处发生一辆山东籍客车追尾我省沧州籍危险品运输车事故,事故造成12人死亡。为吸取经验教训,提升我市道路危货运输安全管理,市处专门制定了《全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并于2月5日召开了专题会议,专项部署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活动。市处处长闫子华、副处长杨茹玉、市处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县区运管机构主管站长、危货维修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关于在全市开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要求县区行管部门紧紧围绕“三关一监督”工作职责,立即召开各县区危货运输企业运输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专题会议,迅速组织人员深入辖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逐企业、逐车辆、逐人员,不留死角,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
会上,闫处长强调:春节将至,安全隐患排查显得尤为重要,各县区站要组织辖区危货运输企业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活动。一是要强化对道路危货运输企业的检查。要认真核查辖区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经营资质和经营类别,必须达到开业条件;核查各危货运输企业的资产台账,不允许挂靠车辆存在;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落实车辆维护、检测制度;完善车辆技术档案,对相关内容的记载应当及时、完整和准确,不得随意更改;落实三部委《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2014年第5号令,保证危货车辆GPS在正常情况下运营。二是要强化对道路危货运输从业人员的检查。经培训考试合格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取得从业资格证,且证件在有效期内;熟知危险货物性质、危害特征、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三是强化对道路危货运输车辆的检查。按照标准要求安装标志标识和拖地带、安全卡等安全设施,常压罐体必须具备符合国家标准的罐体检验报告并在有效期内;企业车辆营运结束后必须停放在企业的停车场内。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责令企业限期整改,确需停业整顿的一律按要求停业整顿,消除事故隐患,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遏制危险货物运输重大、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市危货运输安全稳定。文章来源:市运输管理处 作者:安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