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积极推进法制建设
2014年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精神,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各办事机构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动力,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依法行使各项职权,不断加大监督力度,切实增强监督实效,较好地完成了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为深入实施开放强市、产业立市、旅游兴市、文化铸市战略,坚定不移走科学发展、绿色崛起之路,建设全面小康、富裕殷实、山清水秀的沿海强市、美丽港城作出了积极贡献。
多措并举 务求实效
着力深化人大财经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着眼于提高计划预算的监督实效,不断深化对计划预算的全链条监督工作。瞄准全市经济工作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依法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年初,坚持对计划预算编制工作提前介入。在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召开前,专题听取了市发改委、财政局对计划预算编制情况的报告,对计划预算草案进行了初审。市政府对初审意见非常重视,进一步完善了计划预算报告(草案)。年中,采取专题调研、座谈等方法,对2014年上半年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市本级决算情况进行了初审。相关审议意见印发后,市政府高度重视,召集有关部门进行了专题部署,对涉及到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
着眼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问题,有的放矢地开展监督工作。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强化创新驱动,加快园区建设”的议案决议,市人大常委会将这一议案决议的督导落实工作摆到了全年工作重中之重的位置,工委集中全部力量努力抓好落实。为了确保督导调研工作取得实效,市人大常委于9月中旬,组织60多名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和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举行了督导调研活动的启动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秦生对议案决议落实工作和督导调研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9月下旬,在李秦生主任和各位副主任的带领下,分成三个督导调研组,开展了全面、深入、细致的督导调研工作。先后到市商务局、四县三区、北戴河新区以及其他10家省级园区,实地查看了数十家企业,听取了园区建设的情况汇报并与县区、园区负责同志和企业家代表进行了座谈。在10月份的常委会分组审议时,常委会组成人员一致认为把园区建设作为人代会的议案决议选题准确,财经工委的报告充分体现和反映了园区、企业的意愿,并提出了高质量的意见建议,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审议意见引起了市政府的高度重视,根据审议意见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现已责成相关部门和园区逐项逐条进行整改落实。为掌握市政府优化发展环境长效机制建立情况,督促市政府进一步落实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优化发展环境,建设沿海强市”的议案决议,促进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解决影响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2014年8月,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文涛的带领下,邀请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专家学者,采取集中听取汇报和赴有关部门座谈交流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决议落实情况的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到有关部门开展了***督办。7月份邀请部分常委会委员对2012年度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问题的处理和整改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在此基础上,起草了《关于对我市2012年度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问题的处理和整改情况的调查报告》,经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47次主任会议研究通过后,印发市政府落实,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及时进行了整改落实。
聚焦“三农”
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
——市人大常委会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
推进农村水利事业健康发展。我市是典型的缺水城市,全市人均和亩均水资源量分别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25%和34.4%,且水环境状况总体呈现恶化趋势,水源地污染尚未得到根治,水土流失较为严重,一些水利设施老化失修,导致功能降低或丧失。为此,工委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一是改革现行管理体制,对城乡水资源统一管理,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二是加强现有水利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三是加强水土保持和水环境治理,保护水源,改善水质;四是大力发展高效节水型农业。
推进森林资源保护和农村绿化工作。目前,我市造林绿化任务仍然很艰巨,特别是村庄绿化和深山、远山区植林,森林资源保护尚需加强,苗木生产基地建设严重滞后。对此,我们提出,要充分认识森林保护和绿化工作的战略意义,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深入开展植树造林工作,加快绿化步伐,不断巩固绿化成果;严肃执法,保护好珍贵的森林资源,特别是沿海防护林资源;要加强苗木生产基地建设;提升林业产业化水平,增加农民收入。
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促进农业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生产率的最有效途径。为更好地推动农村土地流转,我们建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以政策引导、农民自愿、优化服务、有序推进为原则,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为农村土地流转提供必要的条件和良好的服务。一是理顺工作关系,建立健全高效的管理和服务体系;二是创新服务机制,实现土地流转的规范化和法制化;三是严格流转监管,切实维护流转双方和农村集体权益;四是强化政策扶持,鼓励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健康开展。
依法履职 积极作为
——市人大常委会建设环保工作委员会
聚焦社会热点,力促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尽早取得实效。为了进一步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促进政府职能部门积极落实各项防治措施,6月份,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开展了对我市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调研。对存在的部分项目进展缓慢、治理效果不明显、缺乏配套的政策措施、治理缺乏科技支撑、没有形成全社会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等问题,向市政府提出了强化政府在治污工作中的主体责任;优化调整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强化科技支撑;加大执法力度;不断完善政策措施;营造全民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等意见。
改善生态环境,持续监督园林绿化“增绿、减量”工作。持续监督园林绿化增绿减量工作,进一步促进《关于我市城区园林绿化增绿、减量有关问题的建议》的落实。7月,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和专家,在听取了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工作汇报、实地查看了部分公园、游园、道路、老旧小区绿化建设改造工程的基础上,从注重规划、提升理念、科学配置、精细化管理、统筹安排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关注社会发展,围绕规划执行情况开展调研。《秦皇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于2008年10月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至今已执行五年。为了监督和保障规划的正确执行,8月,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规划领域专家对城市总体规划的执行情况开展了调研。我市《总体规划》执行情况较好,但是还存在着规划之间缺乏充分衔接、总体规划和现实发展不能完全相符、违法建筑依然存在、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需要进一步完善、规划管理需要进一步强化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强化规划意识,保证规划的权威性;加强规划衔接,减少规划执行中的矛盾;加强规划研究,推动城市科学发展;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强化管理,完善规划体制;增强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等建议。
贴近民生热点,解决老旧小区物业管理难题。老旧小区的物业管理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作,是社会各个层面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也是社会管理的一个难点。11月对我市老旧小区物业管理进行了视察,针对我市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建立老旧小区管理长效机制;加大集中整治力度,改善居民居住环境;多元筹资,***老旧小区资金难题;强化有偿服务理念,提高物业费收缴率等建议。
关注民生谋发展 依法履职抓监督
——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
把握监督重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为增强全社会的法治观念,推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促进我市医药事业健康发展,5月份,开展了全市贯彻实施药品管理法执法检查。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指出了法律宣传工作有待深入、法律的落实工作有待完善、涉药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有待加强和药品监管部门基础建设有待提高等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贯彻实施药品管理法情况的报告,提出了继续加大法律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药品管理的法制观念;着力完善依法监督管理体系;引导规范涉药企业依法经营管理和加快依法科学监管的基础性建设的审议意见。通过执法检查,有力地推动了药品管理法在我市的贯彻实施。
关注职业教育,助力经济社会发展。为适应新时期***、***对职业教育形势的新判断和工作任务的新要求,促进我市职业教育在实施产业立市发展战略的新形势下大发展快发展,9月,工委组织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和职业教育专家开展了全市职业教育发展情况调研。针对“大职教”的理念尚未形成;职业教育未能融合产业发展,校企合作有待加强;经费紧张、师资不足制约中等职业学校发展;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提出了加快我市职业教育发展提出统筹谋划,构建现代职业教育新格局;完善机制体制,保障职业教育健康发展;创新驱动,促进职业教育快速发展;加强宣传,营造职业教育发展良好环境的审议意见,请政府认真落实。
贴近民生根本,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为推动我市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医疗保健的需求,围绕群众关心的民生问题,3月份,工委组织了我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和《***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情况视察。视察组全面了解了我市中医药事业的发展现状,针对存在的政府投入不足;县区中医药管理机构不健全;专业人才缺乏、基层中医药发展能力不强;中医特色发掘不够、特色不突出、中药产业发展水平低、中医药文化建设有待加强等问题,提出了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抢抓机遇,健全网络,推动中医药事业跨越发展;要进一步完善扶持中医药发展的各项政策,加大投入,扶持中医药事业快速发展;要注重宣传,营造氛围,促进中医药事业持续发展的意见建议。
依法履行职责 聚焦法治建设
努力推动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
贯彻依法治国方略,聚焦“法治秦皇岛”建设。“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为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工委组织代表对全市贯彻落实《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情况进行了视察,针对法律监督工作在职能作用、工作机制和意识能力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为常委会会议审议好相关工作报告提供了参考,进一步推动了《决定》在全市的贯彻实施;为群众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是建设“法治秦皇岛”的重要内容,工委组织代表对全市综合法律服务工作进行了调研,调研组深入综合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中心、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中心、医调委、公证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和强制隔离戒毒所等基层单位实地了解情况,并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人员进行了座谈,提出了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起草了主任会议审议意见,有力地推动了相关工作的深入开展;为推动地方立法工作,工委牵头组织市政府法制办等有关单位,向全国人大法工委调研组汇报了关于我市对设立较大市和立法法修改的意见和建议,受到全国人大法工委有关领导的好评。
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扎实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受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委托,分别组织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河北省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协助省人大内司委组织开展了反腐败和反贪污贿赂、公安机关规范化建设和司法监督等工作调研,对《河北省人大常委会监督司法机关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提出了修改建议;协助省人大法工委调查了解全市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开展情况及对此项工作的意见建议,对重大事项决定权行使情况开展了问卷调查,对2015年省级立法项目、《河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等征求了意见并向省人大进行了反馈。此外,工委认真做好重点涉法申诉控告案件交办、督办工作,全年共受理涉法申诉控告案件24件,听取司法机关及有关部门案件汇报7件/次,促进了有关机关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工委还对内务司法方面的相关代表建议进行了认真的督办。
围绕发展大局,服务重点工作。参与组织了《关于强化创新驱动,加快园区建设议案的决议》落实情况督导调研活动,派员参与起草了相关调研报告。做好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及常委会领导交办的重点工作。派员参加省、市人代会服务;基层建设年下乡;分管常委会领导蹲点调研、蹲点服务、指导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分包重点项目以及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资料组等工作。派员参加省、市纪念全国人大成立65周年理论研讨及征文活动,相关论文获奖并在省人大理论研讨会上交流。参加全省人大司法监督工作培训班,介绍我市司法监督工作经验,得到了省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的充分肯定,认为我市人大司法监督工作有特点、有特色,值得借鉴参考。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委员会自身建设。完善修订相关工作制度,为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打下了坚实基础。
积极进取 促进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
推进智慧旅游城市建设,提升旅游业发展水平。询问是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的方式之一。2014年,将我市智慧旅游试点城市工作情况列入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议题,组织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对我市智慧旅游试点城市建设情况进行视察,制定专题询问工作方案,为常委会组成人员有针对性地询问创造条件。专题询问抓住了制约我市智慧旅游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找得准,问得好,掷地有声,力促发展。应询部门回答问题实事求是,不回避矛盾,体现了接受监督、改进工作的诚心和决心。通过询问宣传了智慧旅游,看到了智慧旅游城市建设取得的成绩和问题,同时对下一步智慧旅游城市建设也提出了建议。智慧旅游城市建设是提升我市旅游业发展水平的重要途径之一,必然会给游客带来方便快捷的服务;必然会给政府管理部门提供智能化的管理手段;必然会给旅游企业提供高效的营销平台和广阔的营销市场。
发挥侨力资源优势,推动侨资企业发展。将我市侨资企业发展情况列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议题,对我市侨资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调查,重点关注侨资企业发展状况和转型升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针对侨资企业认定不够明确,对口服务不够完善以及融资难、用工难、“用地难”等问题。研究提出了进一步摸清侨资企业的情况,完善企业融资体制,加大对侨政策支持力度和优化侨资企业发展环境的意见和建议。为帮助侨资企业排忧解难,促进侨资企业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优化海上交通环境,保障海上交通安全。对市政府落实2013年主任会议关于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审议意见的情况进行了***督办。回访市海事局、农业局、港航局、旅游局等相关部门,对海上交通监管、安全隐患排查、管理责任落实和完善应急预案等方面进行了“回头看”。针对审议意见中指出的进一步加强对渔业船舶、旅游船艇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盗采海砂和治理无序养殖等问题进行了实地查看。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对照审议意见认真整改落实,我市海上发展环境和安全形势明显好转,薄弱环节得到加强,安全隐患得到了改善。
加强台务工作,促进对台交流合作。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听取市台办工作汇报并实地走访台资企业,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市对台工作情况。与台商进行座谈,就台湾同胞在我市工作生活情况;台企在我市生产经营情况;政府对台商提供政策支持情况等征求台胞、台商代表的意见和建议。针对存在问题,各位委员和代表就简化互通手续、解决台企招工难、加大对台文化交流与经济合作等方面建言献策。对依法保护台胞合法权益,优化台企发展环境,拓宽我市对台交流与合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增强服务意识 打造代表之家
——市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工作委员会
坚持原则,顺利完成各项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的原则,积极加强同组织部、“一府两院”相关工作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人事动态;坚持任前考试和任前公示制度,加强了对审判、检察人员的社会监督;不断推进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流程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顺利进行。2014年常委会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7名,其中任职22名,免职12名,接受辞职3名。
加大力度,认真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认真对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收到的10人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的19件议案草案、188件建议进行梳理、分类,按规定时限转交相关部门和组织办理。加大督办力度,继续采取主任会议、各工作委员会、组织代表小组活动的形式进行分层次督办,要求承办单位主动向代表征求办理意见,满意的作出书面答复,不满意的重新办理,目前已全部在法定的期限内办结并答复代表。
强化服务,努力创建“人大代表之家”。一是起草了《关于开展创建“人大代表之家”活动的意见》及相关说明,明确了创建“人大代表之家”的指导思想;对市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及“一府两院”采取何种方式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做出了具体规定;提出依据“分级组织、各负其责,就近安排、便于联系,不走形式、注重实效”的原则建立驻秦全国、省和市、县(区)、乡镇人大代表联系网络;提出了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的方法。《意见》的出台为全面推进“人大代表之家”的建设打下良好基础。二是开展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市人大代表工作。联系对象明确到人:每位组成人员固定联系2名以上市人大代表;联系次数明确规定:每年联系2次以上;联系内容丰富全面:既有上情下达,向代表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通报市情政情,也有下情上达,听取代表对市级国家机关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等;联系方式灵活多样:电话交流、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接待代表来访等。三是举办市人大代表小组组长培训班,为提高代表履职能力、有效开展代表小组活动奠定基础。四是积极采取措施扩大代表知情权,督促有关国家机关及时向代表通报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坚持为市代表订阅《中国人大》,定期寄送《秦皇岛政务》等工作信息资料,畅通代表知情渠道。五是在市人大代表中开展“争先创优”暨评选先进代表小组和优秀代表活动,激发代表的履职热情,共评选优秀代表42名,先进代表小组10个。
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
做好人大信访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
认真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人大信访是人大常委会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渠道,是反映社情民意的窗口。认真处理群众来信,热情接待群众来访,是做好人大信访工作的最基本要求。一年来,我们共处理人民群众来信315件,接待人民群众来访2096人次。力求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保证了人大信访渠道的畅通,保持了人大机关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
及时转办交办督办信访案件。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主要目的是想解决问题,据此,我们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及时将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转给有关部门和县区人大办理,以便其在第一时间掌握情况,督促有关部门解决问题。对重要信访问题,采取电话沟通、请有关部门汇报、发函交办等形式进行督促办理,让其给信访人一个答复。一年来,我们共转办交办信访案件208件,其中,重点督办案件18件,使这些案件的办理都落到了实处。
综合分析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情况,为人大工作大局服务。对人大信访情况定期进行综合分析,从中发现普遍性问题、新问题、苗头性问题、热点问题、难点问题,对重要的信访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并向常委会领导提出工作建议。提高了人大执法检查和调研的针对性和准确性。
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信访群众一方面要求解决诉求的问题,一方面本人的身心和经济上甚至是家庭都承受着很大压力。所以,我们在接访过程中,总是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既帮助和促进问题解决,又注重做好上访群众的思想工作,让其面对现实,正确对待所诉求的问题,减轻他们的心理压力。尽量避免因心理压力过大、情绪过激而给自身和社会造成不良影响。来源:秦皇岛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