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启动第二十七个民族团结月活动
日前,秦皇岛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制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第二十七个“民族团结月”活动的通知》,利用9月份一个月的时间集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营造全市民族团结和谐的浓厚氛围,促进民族工作社会化。
市民族事务委员会针对“民族团结月”活动,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明确活动主题,充分认识开展“民族团结月”活动的意义。“民族团结月”活动以“团结奋进、共筑梦想”为主题,利用多种形式和手段,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使民族团结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大发展、快发展、科学发展,加快建设富有实力、充满活力、独具魅力的“沿海强市、美丽港城”做出应有贡献。二是突出宣传重点,进一步营造“民族团结月”活动的良好氛围。深入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深入宣传中华文明史中各民族做出的突出贡献,团结友爱的优良传统,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主流;深入宣传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少数民族、民族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方面发生的巨大变化;深入宣传我市各行各业涌现出来的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事迹。通过开展一批有影响、有特色、有一定普及范围的宣传教育活动,发动社会各界和各族群众踊跃参加到活动中来,增强普及性和感染力。三是创新工作方法,积极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方办实事好事。活动期间,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深入少数民族聚居的乡村和街道社区,看望、走访、慰问各族群众,深入了解少数民族群众的思想状况、迫切愿望和关心关切的问题,积极开展“送医药、送科技、送文化”等形式多样的下乡帮扶活动,切实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方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充分体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新时期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扎实开展清真食品市场执法检查,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严肃查处违反民族政策、民族法规的问题。四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民族团结月”活动落到实处。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把“民族团结月”活动作为一件大事来抓,精心谋划,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确保“民族团结月”活动落到实处;借力借势,努力构建党委政府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分工协作、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大宣传格局,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民族团结事业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