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沧州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渤海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石油分局、各县(市、区)教育局(文教局)、开发区文教局、市直各学校:
为确保2015年“两节”以及国家和省、市“两会”期间全市教育系统安全形势持续良好稳定,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沧州市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决定自2014年12月21日至2015年3月31日,在全市开展为期100天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市教育局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制定了《沧州市教育系统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沧州市教育系统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2014年12月21日
***:
沧州市教育系统
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2015年“两节”日趋临近,岁末年初生产节奏加快,交通运输繁忙;国家和省、市的“两会”也将集中在2015年一季度召开,我市安全生产形势再次进入敏感期;且冬季风干物燥,雾雪霜冻恶劣天气明显增多,是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高发期和易发期。为避免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全市教育系统广大师生欢乐祥和过“两节”,保证各级“两会”顺利召开,按照沧州市人民政府印发的《沧州市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结合全市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细致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提高各级各类学校安全管理水平,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继续保持全市教育局系统持续稳定的良好局面,为广大师生欢乐祥和度春节,安全顺利开“两会”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百日安全专项行动的领导,沧州市教育局成立了“百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孙庚杰 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胡同发 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副局长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市教育系统开展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卫生监督管理科,办公室主任由胡同发副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安全卫生监督管理科科长韩文龙同志担任,相关科室人员为办公室成员。
三、整治重点
(一)消防安全。重点检查学校建筑是否具有消防验收合格证;是否按要求配备消防设施,保证消防通道通畅,疏散指示标志齐全有效;是否落实防火责任制,是否组织和参加消防培训,强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组织了逃生疏散演练,包括住宿生夜间疏散演练;是否加强宿舍、食堂、实验室等重点部位的管理,严格执行用火用电制度,加强住宿生用电管控,严禁在宿舍内使用明火照明、焚烧物品;电气线路检测覆盖率、合格率是否达到100%。
(二)交通安全。重点检查校车是否办理了运营许可证,驾驶员是否具有驾驶校车资质,驾照与所驾车型是否相符;是否对运营车辆进行技术检验,不合格车辆严禁运营;是否落实随车照管制度;运营校车是否有超员、超速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非法运营现象;检查各单位是否组织签订学校与车主、车主与家长、学校与家长之间的监管协议,建立接送学生车辆管理档案和乘车学生管理档案,建立健全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突发事故应急处理机制;上下学高峰时段,是否安排专人在学校大门指挥疏导交通。
(三)校舍安全。重点检查学校是否有在用危房,是否经常检查校舍安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厕所、栏杆、门窗、围墙等进行改造维修或拆除重建;在建项目是否指派专人负责监管,安全教育及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严禁施工人员在宿舍内违章使用电器。
(四)饮食卫生安全。重点检查学校食堂是否按标准配备硬件设施,食品进货渠道、加工流程、从业人员资质、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对餐具进行彻底消洗,对食堂主、副食库及调料库进行彻底清查,对过期、发霉、变质、包装不合格、标识不清晰的食品坚决下架;是否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五)校园及周边安全。重点检查校园警务室是否配备专职安保人员和警用器械,安保人员是否具备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是否严格执行值班值宿、出入登记、巡查等管理制度,严禁“三无”人员进入校园,杜绝治安事件发生;是否落实了定期收缴管制刀具和危险品制度;监控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学校周边是否有兜售“三无”、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及不合格食品行为;学校周边出租屋、旅店、网吧、书店、文具店等治安复杂场所经营资质和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为未成年人提供不正当服务的经营行为。
(六)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重点检查锅炉、电梯、燃气管道、液化石油气瓶等设备的使用情况,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检查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情况,检查帐物是否相符,管理制度是否落实。
(七)日常安全管理。 重点检查学校是否按要求组建学校安全工作机构(各单位要成立学校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学校副校级领导担任);健全和落实学校安全工作制度,明确责任,扎实开展日常检查管理工作;是否加强上、下学期间和课间秩序管理,严防踩踏及恶性事件的发生;是否加强大型集体活动的组织管理,建立细致可行的安全预案。
(八)安全教育。重点检查学校是否展系列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主要是通过安全教育课、安全讲座、校园广播、升旗仪式、班(团、队)会、板报墙报、电子屏幕、宣传栏、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形式对学生进行消防、交通、饮食、防溺水等安全教育,同时进行预防季节性多发事故、预防校园暴力侵害和学生心理健康等专题教育,培养学生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救自护能力。
四、方法步骤
本次百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主要采取学校自查与教育主管部门督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督促检查与推动整改相结合等方式,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4年12月21日—2014年12月31日)。各地、各校要按照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立即组织召开会议,就此项活动进行安排,成立相应的组织及机构,并制定本辖区、本校的专项整治方案,细化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并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大力宣传,营造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浓厚氛围。
(二)排查治理阶段(2015年1月1日—2015年3月20日)。各地、各校按照要求认真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于排查出的隐患,能够当场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必须落实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投入和应急预案,确保广大师生安全。市教育局将派出督查组,对各地、各校的隐患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组成由分管领导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督查组,对辖区各级各类学校开展的百日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5年3月21日—3月31日)。各地、各校要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根据验收评定结果,对不合格的单位严格落实工作措施,坚决督促其彻底整改隐患,并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五、工作要求
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周密安排,成立相应的组织,切实加强对百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领导。广泛宣传,全面发动,形成人人参与的而良好氛围。
***:沧州市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督查组
201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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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督查组
带队领导 | 督查人员 | 督查的县(市、区)、市直学校 |
孙庚杰 | 韩文龙 刘 涛 | 随机抽查有关单位 |
李凤强 | 宋兴义 刘恩德 | 河间、黄骅港、市三中 |
李金柱 | 刘玉庆 张泽民 | 黄骅市、中捷、市职中 |
刘建成 | 亢桂良 曹向东 | 任丘市、南大港、沧州医专 |
韩茂华 | 苗笑明 于文准 | 盐山、高新区、市二幼 |
胡同发 | 霍树刚 李庆新 | 泊头、开发区、职院、一中、师院 |
黄德勇 | 桑金书 徐建国 | 沧县、青县、五中、工贸(财经) |
王连章 | 张万岭 马学峰 | 肃宁、海兴、泊头职院、八中 |
庞秀成 | 周树鸿 王俊岭 | 东光县、市二中、市十三中 |
孟争帮 | (自行安排) | 石油分局所属学校 |
白明月 | 赵永秋 杨 剑 | 南皮、孟村、市一幼 |
崔增录 | 王天亮 杨森勇 | 吴桥县、市民幼、市七中 |
张玉礼 | 苑彤彪 王新海 | 献县、渤海学院、沧州电大 |
李树润 | 张栋国 刘春来 | 新华区、市十四中、市十五中 |
刘恩敏 | 葛亚楼 张 君 | 运河区、特教学校、民族中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