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关于表彰2014年度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各县(市、区) 、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市直各部门、驻沧各单位:
2014年是“六五”普法的攻坚年,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精心组织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围绕本地本部门的普法工作目标任务,扎实开展了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工作。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树立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了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促进了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做好“六五”普法工作,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决定,授予中共沧州市委办公室等 120个单位“2014年度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勤奋工作,在“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再创佳绩。
各级、各部门、各行业要以受表彰的先进单位为榜样,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六五”普法规划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为工作任务和要求,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不断开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局面。
附:2014年度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2015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