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县高阳镇卫生院改扩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高阳县高阳镇卫生院改扩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阳县高阳镇卫生院改扩建项目由高阳县发展改革局以高阳发改【2013】3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99万元,地方配套资金66万元。项目总投资:165万元,建设总规模:1560平方米。招标人为高阳县高阳镇卫生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高阳县高阳镇卫生院改扩建项目
工程建设地址:高阳县高阳镇卫生院院内
建设规模:设总规模:1560平方米,其中改造业务用房1500平方米,污水处理30平方米,垃圾处理30平方米。
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计划开工日期:2014年10月18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5年3月15日
日历工期:150天
招标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申请人,请于2014年 9 月17 日至2014年9 月 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高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的原件、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及盖公章复印件两套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 10 月 10日14 时30分,地点为高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和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www.hebeibidding.com.cn)、河北政府采购网、保定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高阳县高阳镇卫生院
地 址:高阳县高阳镇卫生院院内
邮 编:071500
联 系 人:高彦欣
电 话:150****7526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保定市七一中路84号
邮 编:071000
联 系 人:崔建宁
电 话:0312-5075572 137****0899
传 真:0312-50755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