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要理智冷静依法
日前,河北晓阳合众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建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非法集资活动,扰乱经济秩序,必须严厉打击。广大受害者,维权也要理智、冷静、依法。否则,不当维权,则有可能使自己从受害人变成侵权人、犯罪嫌疑人。
王建民说,非法集资是一种统称,非法集资犯罪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和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等四种犯罪的统称。我国实行金融管制制度,未经人民银行或有关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吸收存款、发行股票、债券等活动。未经批准从事吸收存款等业务,轻则违反行政法规,情节严重,达到一定条件,触犯刑法,构成犯罪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近年来,有些人以高息回报、正规机构依法运作为幌子,利用人们贪图私利的心理,以专业合作社、投资公司、基金公司为平台,大量从事非法吸储、高息借贷等非法活动。更有甚者,以政府项目、国际支持、朝阳产业零风险等形式,以集资、发行股票的方式来诈骗。这些活动严重破坏了经济秩序,也必将给广大投资者带来非常大的风险,甚至有可能发生家破人亡的悲剧。
王建民说,当前,各地正在开展打击非法集资犯罪的活动,许多涉案人员被拘留、逮捕,下一步将面临法庭审判。我国宪法规定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十八届四中全会也提出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司法机关依法规范,公平、公正办案,是依法治国的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要相信有关机关既能依法打击犯罪,又能保护包括犯罪嫌疑人、受害人在内的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法治就是规范,特别提醒广大受害者,维权也要理智、冷静、依法。否则,不当维权,则有可能使自己从受害人变成侵权人、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