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我省取消调整三项政府性基金减轻企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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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12日发表
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近日,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取消两项政府性基金,调整一项政府性基金征收政策。
按照财政部通知要求,4月1日起,河北省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并扩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设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这些政策落实后,预计年减轻全省企业负担近1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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