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苑区加强农村集体聚餐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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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12日发表
清苑区市场监管局近日对辖区各乡镇食品安全主管领导及流动餐厅经营者共计100余人进行集中培训。这是该区市场监管局加强农村集体聚餐监管,提高食品安全保障的举措之一。
今年以来,清苑区市场监管局广泛开展培训,内容涉及环境卫生、厨师健康状况、食料采购、储存、加工制作、餐饮具洗消、食品留样、食物中毒处置等各环节。要求流动餐厅经营者在承办聚餐活动前3日内向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提出备案申请,逐级做好监管及现场指导工作。对流动餐厅实行备案制度,流动餐厅经营者必须取得《流动餐厅登记证明》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取得培训证、健康证,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做到持“三证、一书”上岗,同时定期公布登记备案的流动餐厅名单供群众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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