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委组织部举办全市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培训班
衡水新闻网—衡水日报讯(记者崔书范)8月26日下午,市委组织部举办全市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培训班,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陈学民主持并讲话,市委组织部主管部领导分别就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干部监督工作作辅导。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主管干部工作的副部长和干部科长,工业新区、滨湖新区主管人事工作的副职和组织人事局局长,市直部门主管人事工作的副职和干部人事科(处)长参加了培训。
陈学民指出,条例是干部选拔任用的总依据、总章程,是做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有利武器,体现了中央对干部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组织人事干部是贯彻落实条例、监督条例执行的重要责任主体,必须增强学习贯彻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准确把握好条例的基本内涵和精神实质,熟练掌握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规定、程序、纪律等各个环节的操作办法和要求,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坚持好干部标准,不断提高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努力形成有利于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质量、有效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良好氛围。
陈学民强调,干部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责,就是监督条例的执行。在监督条例执行的过程中一是要监督严格执行用人原则和用人标准情况,看用人导向是否端正。二是要监督严格履行用人程序和步骤情况,看用人是否严格。三是要监督严格履行用人程序和步骤情况,看用人程序是否合规。四是要监督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情况,看用人风气是否清正。
陈学民要求,组织人事干部要把学习贯彻落实条例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牢固树立坚持不懈的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性和饱满的政治热情,在学深学透、学精学细上下功夫,要新旧对照学、注重系统学、联系实际学,要带头学习好、贯彻好条例精神,真正成为精通条例的行家里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