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县交警大队开展酒驾毒驾集中整治统一行动
9月21日19时至21时,滦县交警大队在城区开展了整治“酒驾”、“毒驾”集中统一行动,共出动警力90人,警车25辆,检查车辆116辆,对116名驾驶员进行酒精检测,查处未携带驾驶证2起,未按规定安装号牌4起,未年检1起。
9月21日视频会后,大队当即组织召开会议,对整治“酒驾”、“毒驾”集中统一行动进行安排部署,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打非治违第五波次开展以来,各中队按照大队安排部署有动作没成果,致使工作被动,下步我们要严格按照市支队及大队安排部署,同频共振,实施中队各自为战,大队组织集中行动等措施,靶子上看箭,用数字说话,推进整治“酒驾”、“毒驾”行动深入开展。二是这次行动要突出整治“酒驾”、“毒驾”违法行为,同时,对其他违法行为也绝不放过,对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经查实严惩不贷。鉴于“毒驾”检测鉴定的特殊性,在检查中发现驾驶人存在精神萎靡不振、反应迟钝、嗜睡、精神恍惚、神智不清、胡言乱语、目光呆滞等吸毒特征表现的,要用***试管进行“毒驾”检测,遇有可疑人员及时与禁毒部门做好执法办案环节的衔接工作。三是全体参战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积极作为,安全执法,既要注意群众的安全也要注意自身安全,严防不安全事件发生。
这次统一行动在城区重点路口设立4个卡点,由大队领导亲临指挥,每个卡点都配备了酒精检测仪、***试管、执法记录仪、警示标志和停车示意牌等装备,民警携带各种法律手续,采取普查的方式,对往来机动车及其驾驶员逐一不漏地展开检查、检测。
参战民警严格按照《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规范执勤点设置、检查的方式方法、执勤执法用语。在对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严谨取证的基础上,对号入座,上限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