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沧州市司法局关于为全市调结构转方式治污染和四大攻坚战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的意见的通知
沧司通〔2014〕17号 |
各县(市、区)司法局,局直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沧州市司法局关于为全市“调结构、转方式、治污染”和“四大攻坚战”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印发你们,请充分认识全市开展“调转治”和四大攻坚战的重要意义,结合自身职责和工作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措施,努力为全市全面深化改革做出新贡献。 沧州市司法局 2014年5月5日 沧州市司法局 关于为全市“调结构、转方式、治污染” 和“四大攻坚战”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 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调结构、转方式、治污染”(以下简称“调转治”)和“四大攻坚战”中的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全市深化改革、实现绿色崛起的中心任务,结合全系统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进一步明确服务“调转治”和“四大攻坚战”的总体要求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牢牢把握关于“调转治”和“四大攻坚战”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我市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战略布局,从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出发,有效整合司法行政资源,在法定的职责和领域内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依法维护各类市场主体的自主经营活力,最大限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健康发展。 二、为“调转治”和“四大攻坚战”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2.积极服务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和依法行政。推荐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与各级党委政府政策决策的制定,鼓励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政府部门法律顾问,主动为出台“调转治”和“四大攻坚战”相关的措施、方案等提供法律论证,为党委政府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提供法律咨询。 3.大力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按照一村(居)配备一名法律顾问的要求,积极组织广大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行政机关具备一定法律专业知识和法律服务实践的工作人员,聘用退休法官、检察官等,担任村(居)委会法律顾问。围绕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开展法制宣传,化解矛盾纠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 4.协调建立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结合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研究提出年度政府购买法律服务项目需求,根据预算批复编制购买服务计划,提高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性和法律服务的可持续性。 5.参与构建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积极协助各级党委政府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积极配合各级党委政府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律知识考试考核,提升广大干部依法执政、行政水平。 6.积极搭建法制宣传教育平台。深入实施“六五”普法规划,以深化“法律八进”为载体,组织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全面深化改革”主题宣传活动。围绕产业整合、重大项目建设,深入宣传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围绕推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深入宣传农村土地流转、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围绕重点园区建设和产业聚集区、外来务工人员集中地区,深入宣传劳动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7.积极参与各层级各行业法治创建。深入开展“法治八建”创建活动,加大对行业、部门创建典型的宣传和表彰力度。教育引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积极参与民主法治建设,推动基层法治创建深入开展。加强法治文化建设,营造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三、为“调转治”和“四大攻坚战”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8.积极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围绕“首都经济圈次中心城市、环渤海冀鲁交界处区域中心城市、京津冀重要的产业基地”三个发展定位,整合法律服务资源,积极为重大国家战略性项目布局沧州提供优质服务,依法介入城市功能设计、生态环保评估、项目可行性论证、基础设施建设、污染治理等重点领域,加强与京津法律服务机构的交流,为环京津各类产业园区、周边中小城市发展提供法律支持。 9.积极服务工业转型升级和环境污染治理。以新兴产业、新能源、电子信息、生物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为重点,组织法律服务人员深入工业企业开展“法律体检”,帮助企业防范和化解在转型升级、融资借贷、兼并重组等活动中的法律风险。紧紧围绕全面实施“从大运河走向渤海湾”战略和我市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为各级党委政府和企业调整产业结构、化解过剩产能、环境污染治理、节能减排降碳等提供法律建议。 10.积极服务重点企业、园区和项目建设。组织实施法律服务“组团护航”工程,组建法律服务团队开展“三包三进”活动,针对重点工业园区、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由司法行政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和人民调解员分包跟进,及时提供对接服务。建立涉企重大案件“绿色通道”,建立快速服务机制,对重大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和涉众型案件,组织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联合快速提供服务。 11.积极服务中小微企业和“两新组织”。组建“民营和中小微企业律师服务团”,针对民营和中小微企业的运营,提供从公司设立到日常合同审核、劳务关系、人力资源管理、税收、债务处理等一揽子法律服务,依法维护民营和中小微企业合法权益。加大对非营利组织、混合所有制经济组织、行业协会、企业协会、公益性组织的法律支持力度,发挥“两新组织”在推动经济发展、解决社会问题、扩大社会就业、缓解社会矛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12.积极服务沿海地区率先发展。以服务渤海新区、综合大港建设为重点,整合法律服务力量,通过参与招商引资、重大项目谈判、草拟审查合同、办理公证事项等形式,为渤海新区发展临港产业、优化产业规划布局、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循环经济等提供全方位法律意见和建议;围绕沿海现代物流、大钢铁、大石化、大能源等核心项目,组织法律服务人员积极介入企业土地征用、招标投标、引资融资、工程建设、生产经营、兼并重组等各个环节,为企业科学管理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13.积极服务涉外和高端经济领域。大力培养法律服务高端人才,打造具有专业特色和核心竞争力的律师事务所。加强对反倾销、反补贴等高端法律事务的研究,积极参与涉外贸易纠纷处置。着力做好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法律服务工作,积极介入著名品牌建设,帮助企业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为提升我市企业软实力提供法律服务。 14.积极服务县域经济发展和城镇化建设。围绕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新型城镇化建设、构建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保障改善民生等,不断拓展县域法律服务网络,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依法参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各类纠纷的化解,加快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围绕农业产业化、现代化,将法律服务延伸到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各个环节,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围绕推动县域企业发展,通过担任企业法律顾问、代理法律事务、开展经营风险评估等形式,帮助县域企业有效规避法律风险,积极开展个性化、定制式法律服务。 15.着力提升民生保障水平。创新便民服务方式和举措,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进一步加强“12348”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继续做好“善行河北律师公益行”活动,拓展法律援助覆盖网络。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孤寡老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关怀帮扶,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和群众维权成本,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开辟法律服务绿色通道,积极做好就医、就学、就业、劳动用工、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法律服务工作,推动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 16.着力提升法律服务效能。继续推进县域“综合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资源,为群众提供综合性、一站式、窗口化的服务。进一步简化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及服务程序,落实首问、首办负责制,严格办理时限。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推行公证服务进企业,实行预约公证、***公证、现场公证,依法维护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积极拓展新兴业务,强化内部监督管理,为依法解决各类经济纠纷提供依据。 四、为“调转治”和“四大攻坚战”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17.全面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加强人民调解组织、队伍、业务、制度和保障能力建设,推动落实“以案定补”和调解工作经费,提高人民调解工作保障水平。在巩固乡镇街道、村居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的基础上,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或调解室。及时化解土地、劳动、医患、环境、物业管理、交通事故等领域矛盾纠纷,推动人民调解向纵深发展。主动加强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协调联动,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强大合力。 18.深入开展民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结合基层平安建设,以县域征地拆迁、土地流转、环境污染、非法集资、“三农”等领域为重点,深入开展民间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活动,做到早发现、早防范、早处置。积极化解企业运营中涉及人数多、社会影响大的民间矛盾纠纷,特别是对劳资、环保、征地拆迁等涉众型民间纠纷,实行领导包案、挂账督办,及时化解。积极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等多种手段,引导信访问题在法治轨道内妥善解决。 19.积极参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通过担任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和论证等形式,积极为党委政府出台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方面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协助当地党委政府依法解决职工安置、资产处置、债务纠纷等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20.健全完善重大社情民意分析报告制度。进一步完善涵盖人民调解、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在内的民意沟通机制和舆情分析研判报告机制。高度关注调整产业结构、工业转型升级、治理环境污染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收集群众对党委政府重大事项的意见建议,对排查出的重大纠纷、重大社情和信访隐患,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协助有关部门提前做好防范应对。 21.着力提升监管安全和教育矫治水平。加强戒毒人员教育矫治和拘役犯收押管治工作,全面推进“五项机制”和“四防一体化”建设。创新和完善教育矫治模式,确保戒毒所安全稳定。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制度,组织开展执法专项检查,加大信息化监管力度,坚决防止出现脱管、漏管。加强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管理和教育帮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推进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加强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促进其顺利融入社会,有效减少和预防重新违法犯罪。 五、加强服务“调转治”和“四大攻坚战”的保障措施,提升队伍执行力和战斗力 22.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推进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开展。紧紧抓住问题查摆、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等工作环节,不断把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转化为长效工作机制,把广大党员干部在活动中激发的热情转化为工作动力,促进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充分发挥,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23.提高队伍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组织开展“坚定信念、提升素质、转变作风”活动,大力推进司法行政队伍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化建设,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主动适应“调转治”和“四大攻坚战”形势需要,以强化市场思维、开放思维、科技思维和法治思维为重点,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科学决策和执行能力。 24.推进执法监督和廉政建设。深化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建立执法质量终身负责制,完善权力监督体系,积极推进司法公开。深化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加大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加大对重点执法领域和关键执法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干警清正、队伍清廉、执法清明。 25.推动政风警风行风转变,深入开展“正风肃纪”、“示范党支部”创建、“优质服务示范窗口(岗位)”创建等活动,着力解决理想信念模糊淡化的问题,着力解决综合素质不高和岗位技能不精的问题,着力解决纪律松懈、作风不过硬的问题,做到公正廉洁执法、依法诚信执业,以实际行动推动全系统政风、行风、警风转变,不断提升全市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树立全市司法行政机关的良好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