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两级行政审批局6月底前挂牌
市委、市政府日前研究通过了《关于组建市、县行政审批局工作的推进方案》和《关于向市行政审批局划转第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市县两级行政审批局建设的时间表,科学设定事项划转有关原则和具体事项。以此为标志,我市设立行政审批局改革驶入“快车道”。
根据《推进方案》,市本级以及县(市、区)将于6月底全部完成行政审批局组建,并挂牌运行,全力打造“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政务服务新平台。同时,在事项划转方面,我市将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分批划转、集中审批”的原则,逐步将许可事项向行政审批局集中。其中,根据《划转通知》,向市行政审批局划转的首批行政许可事项共165项,涉及21个市直部门,不仅囊括了17个部门的全部143项事项,如市发改委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等;还包括住建、商务、交通、质监4个部门的部分22项事项,如市商务局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质监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证等。
根据《划转通知》,事项划转后,由行政审批局直接实施审批,启用行政审批专用章,各相关部门不再保留相关职责和行政审批科;暂时没有划转的审批事项,仍按照“两集中、两到位”要求,把事项、审批科室及人员集中到市政务服务大厅现场审批;中央、省垂直部门事项,在市政务服务大厅设审批窗口,实行集中办理、现场审批。
市编委办负责人表示,推行组建市县行政审批局,是全面贯彻省、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开展转作风、优环境、走新路、抓落实机关作风整顿的重要举措。《推进方案》在进一步明确了组建市县行政审批局时间表同时,还对涉及的机构设置、事项划转、人员编制划转、再造审批流程等工作作出明确规定,分别确定了牵头单位、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划转通知》还在充分考虑简政放权、事项特点、办理频次等因素同时,对划转行政许可事项的运行方式、监管责任、工作衔接等提出明确要求,为各项改革有序推进提供了坚强政策保证。下一步,他们将协调有关部门加快推进有关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按时间节点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