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委常委带队开展三项重点工作督导检查活动
和合承德网讯 (记者孙丰)3月23日至24日,市委常委带队组成督导组,对各县区、承德高新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开展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和经济运行及项目建设“三项重点工作”进行集中督导检查。
为进一步发扬“赶考”精神,坚定理想信念,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推动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根据《中共承德市委常委带队督查工作制度》有关规定,经市委研究决定,3月23日至24日,我市组成10个督导组,每组分别由两位市领导带队,分赴各县区、承德高新区、市直各有关部门,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开展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和经济运行及项目建设“三项重点工作”集中开展督导检查,其中市委常委为第一责任人,对督导检查工作负总责。
本次督导检查采取听取“三项重点工作”专题汇报,召开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企业家代表、基层干部群众代表等参加的座谈会,召开党政领导班子廉政谈话会,查阅会议纪要、工作方案、责任目标分解资料等方式进行。
督导检查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督研结合和带头示范的原则,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全面了解中央和省委、市委相关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在督导检查中认真总结工作成绩和好的经验、做法,注重听取并收集基层工作的意见及建议;深入研究分析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给予指导,帮助协调解决。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落实、执行力低等突出问题进行重点督导并限期整改,确保督查实效。督导活动结束后,市委常委主持工作部门或分管部门要及时对有关情况进行收集整理和汇总分析,形成有情况、有问题、有分析、有建议、有措施的综合报告,经带队市委常委审签同意后,交市委办公室汇总,以备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