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城市精细化管理系列报道
城市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不是一个部门的事。近些年,随着城市发展进程的加快,市民对城市管理的要求越来越高。面对影响市民生产生活的老毛病、旧问题,个 别城市管理部门受其职责所限,很多工作难以开展。为此,《邯郸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二章管理职责,专门明确了20个市级相关部门 147项城市管理职责,要求相关部门转变管理理念、改变管理方式,全面实行城市精细化管理。市规划局负责组织编制、审查、报批和实施相关规划;负责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批后管理;配合市城管执法局开展主城区破墙建店整治工作,依法查处已许可公厕、垃圾转运站未建或改变用途的行为;配合市公用事业局编制主城区停车场专项规划;配合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物外立面装修的整治规范等。市建设局负责施工许可管理,依法查处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而擅自开工违法建设的行为;负责拆 迁工地、在建工地的监管;负责承建道路、桥涵等移交前的市政、交通设施的维护和市容环卫监管;牵头负责主城区建筑物外立面装修的整治规范;配合市城管执法 局对经审批的施工工地围挡广告实施管理等。市城管执法局负责主城区23条主干道、“两站”及人行过街天桥的环境卫生管理;负责23条主干道等地的广告牌匾的设置管理;负责23条主干道乱堆乱放物料和学校周边乱摆摊点的治理;负责查处主城区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 证》,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行为;牵头负责主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牵头负责主城区夜 景亮化的建设、运行监管;牵头负责冬季清融雪的组织协调;牵头负责对主城区破墙建店行为进行整治规范;牵头负责对运输车辆撒漏、污染城市道路的治理;配合 市建设局对23条主干道建筑物外立面装修进行整治规范等。市公用事业局负责主城区城市道路、桥涵和市政雨、污水管线及公共供水、供热管网等 的建设和管护;负责城市道路私自接坡及损坏市政设施、私排污水行为的治理与监管;负责城市防涝排 水;负责主城区管护范围内的绿地等场所的管护及在此场所焚烧树叶行为的治理;负责沁河治理段河道水面、护坡、栏杆及两侧绿地,滏阳河治理段护栏两侧绿地的 管护和道路保洁;牵头负责对占道洗车店(场、点)进行整治规范;配合市城管执法局对破墙建店行为进行整治规范等。市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局负责物业企业的资质管理和物业监管;负责旧住宅小区综合改善;负责住宅小区地下停车场“只售不租”问题的协调解决;牵头负责居民小区电梯安全隐患排查和检修维护等。市公安局负责城市道路交通设施的建设和管护;负责交通、广场娱乐等形式的噪声扰民治理;负责道路建筑红线之内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和监督;负责对机动车和非机 动车乱停乱放进行整治规范;负责燃放烟花爆竹的整治规范;负责黄标车禁行和淘汰治理;负责犬类的整治规范;牵头负责对电动三、四轮车等新车型进行治理;牵 头负责对“黑出租车”进行治理;配合市城管执法局对运输车辆撒漏、污染城市道及在机动车道散发各类广告行为进行治理等。
此外,《办法》还明确了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人防办、市水利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民政局、市质监局、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市供销社、市文广新局等市级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责。
据了解,在明确管理职责方面,《办法》的制定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三定方案”(定人员、定编制、定职责)明确的职责和市级规范性文件规定 和管理惯例,按照“职责业务相近”的原则,进行事权划分,对职能交叉工作,明确了牵头负责部门和配合部门,避免了都管都不管的问题,强化了综合执法,目的 是真正实现城市精细化,无缝隙,全覆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