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旅游局文明旅游行动方案
旅游行业是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行业文明程度和从业人员素质高低是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为进一步推进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城市知名度和美誉度,建设旅游强市,根据(文明办[2014]10号)精神要求,市旅游局决定在全市旅游行业中开展“文明旅游”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指导,以诚信旅游建设为重点,结合中央、省市文明办要求,在全市旅游行业内大力开展“文明旅游”行动,深化文明行业创建,为拓展文明创建内涵,构建文明旅游城市提供精神动力和思想保障。
二、工作目标
加强对旅游企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素质,增强工作责任心,发挥员工的示范作用;加强对游客的引导和管理,使游客告别不文明行为,自觉做到文明游览。通过扎实有效的实践活动,把旅游景区(点)、星级饭店、旅行社建成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服务优质、管理优化、游客满意的行业,使旅游行业成为展示我市文明形象的窗口。
三、工作重点
(一)抓好教育培训。各县区旅游局要结合实际,制订专业培训计划,制订景区文明待客标准。各景区应按照“优质服务、文明服务”的要求,对景区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和培训,强化景区的文明形象。重点抓好旅游从业人员道德规范、文明礼仪、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教育,加强对全员服务技能知识的培训,教育景区员工从自身做起,注重语言文明,提高自身素质,以身作则,发挥示范、监督和制约作用,带头爱护环境,成为传播文明的使者。
(二)引导和教育游客文明旅游。认真做好文明旅游引导工作。在旅游景点、旅行团队中深入开展文明礼貌教育,强化游客的文明旅游意识,培养游客的文明消费习惯,引导游客认真履行《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营造良好的人文旅游环境。各县区旅游局要加大监察力度,教育员工认真履行职责,注重方式方法,建立“景区、导游员、志愿者”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共同参与文明旅游的执勤、宣传,要设立文明旅游引导员,及时劝阻不文明行为、革除陋习,净化环境。
(三)健全各类服务设施。旅游景区要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充分考虑到游客的实际需要和行为习惯,提供各种设施、设备,并合理布局,为游客提供便捷的服务,以防止游客不文明行为的发生。完善制作“文明旅游十大提醒语”标牌和一批文明旅游行为规范的宣传栏、展示牌,摆放在旅游景区出入口、游客中心、游步道旁、核心景区等显要位置。
(四)加强旅行社和导游员培训管理。旅行社要严格行前教育,认真落实领队导游全程责任切实把好组团关、落地关、行程关。要加强对导游人员的培训,使其在为游客讲解服务过程中,不仅向游客灌输文明旅游的意识,还要及时发现并纠正游客的陋习和不良行为。各景区要对导游讲解词严格把关,禁止导游宣传迷信,讲黄色笑话,加强导游词的知识含量和科学性,及时提醒游客“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有序排队”,发挥导游“文明的引导者和传播者” 的作用。
(五)继续开展 “万名游客评景区”及“文明景区达标竞赛”活动。督导旅游景区(点)加强园区整体环境的综合治理,规范游览秩序,制止乱摆乱设及欺行霸市、尾追兜售、强买强卖等不规范经营行为,净化景区旅游市场环境,并结合“诚信旅游”活动的开展,打造文明风景旅游区品牌。
(六)继续抓好文明餐桌活动。在星级宾馆饭店、星级餐馆、A级旅游景区和星级农家乐餐厅入口摆设文明餐桌行动告示牌,在餐厅内悬挂或在餐桌上摆放体现“理性消费、文明用餐”主题的宣传标识;宾馆饭店在提供文明就餐环境的同时,要普及餐桌礼仪,倡导用餐时不抽烟,用餐时不大声暄哗等,提倡“民以食为天,用餐礼为先”的文明餐桌礼仪,营造“微笑服务、尊重有礼”的文明礼仪氛围。各县区要加大对所属星级宾馆开展文明餐桌活动检查指导力度。号召员工树立服务意识,做好游客文明消费的引导和服务工作。
(七)加大文明旅游宣传力度。在旅游网站上大力宣传《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指导景区以广播、横幅、标志牌、多媒体触摸屏等多种载体,有效地宣传文明旅游行为,使文明旅游意识深入人心。
四、几点要求
(一)思想到位,高度重视。“文明旅游”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直接关系到城市形象,影响着旅游经济的发展,各县区旅游局要从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做好统筹安排。
(二)周密组织,抓好落实。各旅游企业要将文明旅游行动与诚信体系建设、与日常经营管理结合起来,开展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 及时做好文明旅游行为的总结和宣传栏(牌)的制作。市旅游局将结合各项检查工作对景区进行督导。
(三)加强督导,***检查。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县区旅游局要指定专人负责,定期对景区进行检查督导,发现问题,立即纠正。及时做好文明旅游行动总结,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秦皇岛市旅游局
二〇一四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