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启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记者 路遥 通讯员 李静娴)“定额内用水享受优惠水价、超定额用水累计加价。”威县日前出台《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意见》,探索实行科学水价制度,治理地下水超采。
根据方案,该县农业水价以河北省用水定额为基准定额,亩均年用水总量超过基准定额20%以内的,不征收水资源费。亩均年用水总量超过基准定额20%—50%的,加收0.3元/立方米水资源费。亩均年用水总量超过基准定额50%以上的,加收0.4元/立方米的水资源费。
在井灌区,以项目村和用水大户为基本单位,成立用水者协会。在地表水灌区,以每个扬水点为基本单位,成立用水者协会。每个灌溉季之前,由用水者协会根据基准定额按方预收水资源费、电费和日常维修管理费。灌溉结束后,据实际用水量,扣除电费、日常维修管理费和超额用水部分水资源费后,剩余部分按亩返还农民。
威县位于我省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区,该县启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标志着我省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破冰。威县也因此成为我省唯一整县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县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