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龙县开展扬尘治理攻坚月专项行动
为有效遏制和减少扬尘污染,进一步改善卢龙县环境空气质量,卢龙县利用10月份一个月的时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扬尘治理攻坚月专项行动,加大对建筑工地、道路运输、矿山扬尘的环境整治力度,确保改善县域环境空气质量。
一是加大对施工扬尘和文明施工整治力度。重点对省厅扬尘治理“新15条”进行宣贯,制定并下发了扬尘专项整治方案,加大在建工程文明施工检查。全县11个在建工地全部实行围挡封闭施工,工地出入口全部硬化并设置车辆冲洗设备,工地渣土、建筑垃圾进行覆盖,施工现场共规范施工围挡约1600米,道路硬化约380余米;新设置车辆冲洗设备8套,有效防止了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
二、加强道路扬尘治理,控制扬尘污染。一是强化环保保洁,组织机械化清扫车辆7台,洒水车辆3台,每天对102国道、205国道及蛇刘线等主要道路进行洒水降尘,并实施低尘清扫作业,确保县城主要道路每天洒水清扫作业至少4次。从而保持路面潮湿不起灰尘,有效地降低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二是继续加强102、205国道及蛇刘线巡查。城管局、交通局、交警大队成立联合执法组,采取“领导包组、执法组包片”的办法,做到责任落实到人,坚守“谁监管、谁负责”原则,确保巡查不留死角,监管不漏户,履责不漏人,加大渣土运输车覆盖整治力度,防止路面遗洒。三是县城管局加大巡查力度,加强夜间值班,严禁未安装定位系统的渣土运输车辆上路。四是严格禁止露天焚烧行为。按照省、市统一安排部署,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秸秆禁烧等工作的通知》(卢气防领办[2015]10号),结合环保“网格化”监管制度,县城管局、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分别明确专人负责,层层抓好落实,充分发挥村民组织的作用,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焚烧秸秆现象。
三、加强矿山扬尘污染治理。以铁路、高速公路两侧和县城周边露天矿山为重点,集中开展了矿山环境治理行动,推进陈官屯乡杨山头采石场等10个责任主体灭失矿山生态环境修复工程进度。目前,已完成修复工程1家(赵各庄铁选厂),其它9家已委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责任主体灭失矿山恢复治理工程设计进行了招标,完成了项目设计方案,并由市国土局组织对设计方案进行了专家评审,现正进一步修改完善。来源:秦皇岛市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