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墙外的教正——全市创新社区矫正集中教育培训管理模式调查
全国劳教制度正式废除后,在原场所和人员职能转型的空白期,沧州依托劳教场所建立了社区矫正教育培训中心,开展在矫人员集中教育培训工作。
与普通意义的集中培训不同,对在矫人员实施教育培训要求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没有现成模式可循,没有成熟经验可借鉴,市司法部门边探索、边实践,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截至目前,全市参加集中培训的社区矫正人员已达1000余人,涵盖了15个县(市、区)。
这一做法,在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具有创新意义,得到司法部的认可。
社区矫正存在的新问题激发应对新举措
社区矫正,在沧州开展已有十年,2005年试点,2010年11月全面试行,每年在册社区矫正人员3000名左右,在矫对象主要包括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人员。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9156人,累计解除5142人。
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矫人员毕竟远离监所,相对自由,身份意识比较弱化,法律意识也不强,因此部分人员存在不按规定到司法所报到和参加活动、不履行请销假手续、不报告去向、随意关闭定位手机、更换联系方式等现象。有的经过教育改正了,有的继续我行我素,甚至抱有“破罐子破摔”的想法,最终被收监,在高墙内追悔莫及。仅近两年,全市累计撤销缓刑6人,累计撤销假释5人。
立足提升社区矫正质量,2014年,市司法局决定对在矫人员开展短期集中教育培训。这一做法,在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具有创新意义,要走新路且存在诸多风险。如学员往返路途的安全如何保证?突然生病了怎么办?培训期间出现打架斗殴怎么办?……市司法局局长田云中说,每项风险一旦发生,都可能带来不可预知的影响,集中培训不是硬性任务,不做即是零风险,但使命当前,面对新问题,必须有所作为。
他们细化方案,制定预案,确保风险可控。在矫人员从各县(市)向市区集中,安排统一乘车,配备必要警员和警车护控;如果培训中出现打架斗殴等严重违规甚至违法行为,即建议法院对相关责任人收监;针对学员生病特别是突发急症现象,专门配备了医务室,也可外出送医;如遇学员有事外出,允许请假,但是禁止喝酒会朋友等散漫行为……“把要干的事干成,考验能力,更是一种责任,面对复杂问题,就要防控风险、顶住压力,把该担当的担当起来。”田云中说。
开展集中培训,关键是增强在矫人员的法律意识和罪责意识,使他们迷途知返,步入正途。培训场所和师资力量经过了审慎选择。市劳教所在转型为戒毒所后,市司法局决定把社区矫正人员教育培训工作作为市戒毒所当前职能转型的首要任务。师资力量初期由业务精通的司法干警兼任,后续引进了心理咨询师、高级检察官、知名律师等专业师资,丰富了培训内容,并赋予教育培训更加深广的意义。
规范管理,温情关爱,走出集中培训探索期
作为首期培训承接机构,市戒毒所逐步制定完善了相关规章制度,明确了培训内容和具体方式,购置了全新的电化教学设备、桌椅,以及厨房用具、被褥、太阳能洗浴等配套设施。
各项准备工作就绪,2014年7月15日,近70名在矫人员参加了全市首期集中教育培训班。民警回忆,当天印象深刻的是学员的自由散漫现象:有的抽着烟,有的穿着拖鞋,有的走路一摇三晃。
尽管一入所,民警就讲了培训须知和管理规定,但上课坐姿不正、交头接耳等现象时常发生。此外,食堂就餐秩序混乱,晚上熄灯就寝后依然“热闹”……在短短四天培训中,民警四处奔波,疲于应付,“主要担心学员发生冲突,引发矛盾。”培训结束后,市司法局立即组织进行总结,指出并纠正一些民警的过于“忍让”、怕担责任和执法偏差,提出“必须科学、文明、严格管理”。
他们重新修订管理办法,明确执法标准,细化工作流程,并紧密结合社区矫正人员监管改造特点,科学设计培训内容。针对学员之前的违法实例,解决学员关注的具体法律问题。同时坚持心理教育与行为矫正相结合,将室外队列训练、法律常识、社会公德、传统美德教育和心理辅导等多种教育方式融合起来,使培训变得更有意思,也更有意义。
调整了思路,端正了认识,民警在第二期培训中放下了“包袱”。他们用制度管人、管事,从学员起床、洗漱、整理内务、早操、队列训练、集体活动、就餐、就寝等一点一滴抓起,做到上课定座位、吃饭定桌位、就寝定床位,发现问题“多嘱咐、多提醒”,全部解决在萌芽状态。
规范学员言行举止,民警自觉当好标杆。55岁的民警吴云生,患糖尿病多年,但在队列训练时,30多摄氏度的高温下,他始终站在队列排头,汗流浃背,动作标准,喊操声洪亮震耳。在吴云生的带动下,学员们怕热怕累的念头打消了,一个个像模像样地学习队列动作,20分钟的队列跑操,十几米长的队伍没有一丝变形走样。
培训初期,教育科民警桑永臣在讲课时发现,一些学员听课神情恍惚,似懂非懂。经课后了解得知,学员们更想知道和自己犯罪类型相关的法律常识。桑永臣茅塞顿开,原来症结在于没有“对症下药”。后来,桑永臣提前了解学员的犯罪类型,犯的什么罪,他就讲什么法,一下讲到学员“心坎儿”上了。“老桑讲课变奏曲”带来了连锁反应,包括外聘教员讲学都更贴近实际了,民警刘沧宁的“心理成长锻炼”讲座直击心灵,有的学员听着在课堂上哭出了声……
培训有的放矢,生活上处处关心。一天晚上,50多岁的学员张林(化名)心脏不舒服,民警迅速带他去诊室就医,大夫给了他一瓶速效救心丸。张林感动地说,自己在家也从没舍得买过这么贵的药。培训期间,食堂饭菜坚持一荤一素,馒头、米饭科学搭配,在夏天还有解暑的绿豆汤……在民警悉心关爱下,学员们慢慢放下了负担,端正了态度,塌下心来认真学习,自觉接受管理,集中教育培训也顺利开展起来。截至目前,全市参加集中培训的社区矫正人员已达1000余名,涵盖了15个县(市、区)。
创新机制引发广泛的辐射效应
对社区在矫人员开展集中培训,填补了加强社会管理的一片“空白”,完善了高墙外的“救赎”机制,并引发广泛的辐射效应,带来可喜的变化和成效:
——增强了在矫人员的知法、守法、普法观念。泊头市做家电生意的张晓(化名),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张晓追悔莫及,倍加珍惜培训机会,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回家后,又当起了义务普法宣传员,每逢赶集下乡,都用宣传家电产品的扩音喇叭宣传法律知识。他深有感触地说:“不懂什么,也不能不懂法啊!”
——重新架构起在矫人员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每次培训结束后,学员都要参加考试,其中最后一道题目都是让大家谈谈参加培训的心得体会。一位因打架斗殴被宣告缓刑的在矫人员写到:“现在,我深深地感受到自己是多么愚昧和无知,我的现状完全是心胸狭隘所致,原来社会那么美好,我一定好好接受教育管理,努力回报家人、回报社会。”
——强化了教育培训威慑力,帮助在矫人员养成了良好行为习惯。郭晨(化名)家住孟村回族自治县,他说:“刚来培训,当大门‘嘭’的一声在身后关闭时,看着周围的高墙铁丝网,以为自己又进监狱了。”培训期间的严格管理,促使郭晨更加认真学习。家人反映他回家后变化很大:走路不晃悠了,腰板更挺了,作息有规律了,还养成了每天看新闻的好习惯。郭晨说:“我现在***绝不喝酒,也不开快车,还认识了很多品行端正的新朋友。”当地司法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反映,有一个人因交通肇事而获刑,还没有正式入矫,但他的父亲看到别人家的孩子变化这么大,也特别为自己孩子申请参加集中培训接受教育。
——带来了戒毒所职能转型的平稳推进,为全系统提供了模本。劳教制度刚刚废除时,因为没有了劳教对象,个别民警曾一度出现迷茫心理,“不知道以后干什么。”但自从开展了集中教育培训,市戒毒所相关负责人反映,民警们又积极忙碌起来,葛玉柱生病还未痊愈,就连续4天跟班作业;马德明无暇顾及女儿毕业找工作,每天从学员起床到晚上就寝,随时能见到他的身影……对社区在矫人员实施集中教育培训,填补了“后劳教时代”原场所和人员职能转型空白,为司法行政系统进一步理顺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开创了社区矫正集中培训管理新机制。从培训的前期准备到培训结束,市司法部门不等不靠、主动作为,边探索,边实践,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省司法厅副厅长张书奇评价,沧州市戒毒所积极探索开展社区矫正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走出了新路,找准了方向,为全省带了个好头。2014年,“沧州经验”在全国社区矫正工作会议上得到推介,获得司法部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