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开展清理整治奢华浪费建设工作
张家口新闻网记者 马明明
对举债建豪楼等违纪违规行为将追责
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中办发[2007]11号)、《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13]17号)、《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计投资[1999]2250号)、《关于清理和控制城市建设中脱离实际的宽大马路、大广场建设的通知》(建规[2004]29号)等中央有关政策,以及《河北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冀办发[2013]36号)、《关于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冀办发[2007]18号)、 《关于党政机关带头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意见》(张办发[2010]23号)等省、市有关政策规定,8月20日,我市出台了《关于清理整治奢华浪费建设工作方案》。
《方案》明确,清理整治奢华浪费建设主要是清理2007年3月中办、国办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中办发[2007]11号)以后政府举债建设的豪楼、地标;重点清理整治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概算的,挪用扶贫款、救灾款等专项资金的,举借和使用政府性债务资金的奢华浪费建设。
《方案》要求,对审计有问题、群众有举报、媒体有反映的包括内部信息反映的奢华浪费建设,重点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顶风违纪新建的豪楼地标、景观大道、水景工程、大广场,特别是涉及贫困县的奢华浪费建设等情况,要认真调查核实,属违规违建的要坚决整改纠正,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决不姑息迁就。
加强整治力度自查与抽查并重
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张家口市按照中央和省的统一部署,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先后开展了多项专项整治行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取得了积极成效。从全国范围看,奢华浪费建设在一些地方仍存在,搞一些华而不实的形象工程、奢华工程、面子工程。今年8月9日,中央活动办要求严肃查处典型案例,明确提出两个整治重点:突出国家和省扶贫开发重点县、片区县的豪楼、地标,突出审计有问题、群众有举报、媒体有反映的,特别是十八大以来顶风违纪新建的豪楼、地标。8月14日,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臧胜业就清理整治奢华浪费建设和专项整治任务推进工作进行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