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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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11日发表
(2017年4月10日承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承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刘福明代理院长所作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四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7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即将召开的十九大精神,以******系列***精神为引领,认真落实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 着力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全面深化司法改革,不断强化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司法公信力,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 为建设生态强市、 魅力承德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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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2 15:08:0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