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县农村会计异地任职模式领先全省
今年以来,宁晋县积极探索农村会计管理新模式,在全省率先推行了农村会计异地任职机制,组织开展农村会计培训,农村会计队伍逐步走向专业化管理渠道,强化了农村会计监督,有力促进了该县现代农业发展、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制改革进程。
一、实行农村会计异地任职,完善农村会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体制,宁晋县县委、县政府制定下发了《宁晋县农村会计异地任职管理办法》和《宁晋县农村会计人员管理办法》,今年4月1日起,全县346个行政村全部实行了农村会计异地任职。农村会计异地任职是指在本乡(镇)辖区内,各村会计由乡(镇)统一聘任,统一管理,实行异地交流,管理农村会计事务,履行会计监督管理职责。异地任职村会计原则上从现任村会计中产生,由所在乡(镇)农经站统一管理。对不愿出村异地任职的现任村会计,由乡(镇)农经站呈报乡(镇)批准,予以辞退。对会计职位空缺的村,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会计异地任职这一管理模式的实施,避免了在本村任职时村会计工作受人为、环境等因素干扰,进一步促进了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的落实,推进了农村财务管理的规范化。
二、加强会计上岗培训,提高农村会计业务素质
农村会计的异地任职,使农村会计由以前的村自己指定,转变为由乡(镇)统一聘任。为了保证异地任职农村会计的业务水平,宁晋县农业局根据拟聘人员业务水平的不同,分层次、分批次、有针对性的开展农村会计上岗培训工作。针对新任农村会计存在会计业务知识贫乏,对农村会计工作及法律法规不熟悉等情况,县农业局举办了为期4天的会计业务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同时分三期对全县在岗连任农村会计集中轮训一遍,每期三天。为提高培训效果,县农业局分别邀请省农经站、市农经站和邢台县农业局的专家进行授课,收到良好效果。通过培训考试,对于考核合格的88名新任农村会计和63名没有会计证的在岗连任会计颁发了农村会计上岗证,确保全县346个行政村的农村会计全部持证上岗。
三、明确异地任职会计职责,促进农村会计专业化管理
《宁晋县农村会计异地任职管理办法》对于异地任职村会计的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包括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参加任职村与财务有关的会议;管理任职村资金筹集、使用和资产保管,及时掌握任职村“三资”变动情况,核对任职村“三资”和债权债务,做好账簿记录,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会计职责的明确将会计人员从繁杂的村级事务性工作挣脱出来,使村会计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专门从事任职村的财务管理。其次,让每一个村会计明白了自己该做什么,怎么做,消除了为难情绪,大胆地投入工作中,会计监督的作用更为突出,使该县农村会计管理走上专业化发展轨道。
四、提高异地任职村会计待遇,确保农村会计队伍稳定
《宁晋县农村会计人员管理办法》明确指出,异地任职村会计应享有财政稳定的补贴和待遇保障,其报酬采取月薪制,报酬标准参照村干部工资标准执行,并由县财政给予一定的补助。获聘任的村会计,认真履行会计职责、连续异地任职15年以上的,可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养老保险金由乡镇财政预算列支,期间国家出台相关新政策,按国家政策及标准执行。为确保该县异地任职农村会计工资待遇的落实,宁晋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县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下达新聘农村会计职务补贴及异地任职绩效考核出村补贴的通知》(宁财字[2015]59号),完全明确了村会计的工资补贴待遇,并且有了大幅度提高,这对于保持农村会计队伍的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
五、完善考核与奖惩制度,优化农村会计队伍
异地任职农村会计实行年度考核制度。各乡(镇)政府根据《宁晋县农村会计异地任职管理办法》、《宁晋县农村会计人员管理办法》,并结合本乡(镇)实际,制定村会计考核实施细则。对农村会计进行考核,每年进行两次,年中一次,年底一次,考核结果存入会计个人档案。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乡(镇)指导各村每年组织村民或村民代表对村会计进行一次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存入会计个人档案。通过考核、评议,对考核评议结果比较差,群众满意程度低,乡(镇)、村要对其提出改进和处理意见;对不能胜任会计工作的村会计,要解除聘任合同,予以辞退。(来源:市农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