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关于沧州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15年1月28日沧州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沧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冯耀武
沧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市政府提交的《关于沧州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了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大会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结合代表们的审议意见,对报告和计划草案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认为,2014年,市政府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部署,积极应对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出现的问题,全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全市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主要经济指标增速位居全省前列,经济总量进入全省第一梯队,各项社会事业不断进步,较好地执行了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成效显著。同时,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转方式、调结构任务繁重,开放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亟需提高,中心城区经济发展仍然相对滞后,市属国有、集体企业改革任务艰巨等。对此,市政府应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
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认为,市政府提出的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贯彻了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符合沧州大力推进“五城建设”的实际,指导思想明确,主要目标和总体安排可行。建议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市政府提交的《关于沧州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沧州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法治沧州建设的开局之年,承担着收官“十二五”、谋划“十三五”的重大任务,做好全年工作至关重要。市政府要坚定信心,抢抓机遇,积极作为,确保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此,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提出如下建议:
一、壮大经济实力,打造两个“增长极”。要准确把握新常态下沧州经济发展形势,唱响“大开放、大开发、大建设、大发展”主旋律,不断壮大经济规模,快速提升综合实力,打造河北沿海地区率先发展增长极和京津冀区域新的增长极。要把重点项目、高附加值项目作为发展的关键和核心,加快项目建设步伐,全力推动现代第四工厂等重大战略支撑项目早日开工建设。要努力保持投资较快增长的态势,着力提高消费总量,不断扩大进出口份额,充分发挥投资、消费和出口对经济的拉动作用。
二、突出创新驱动,加快经济结构调整。要实施创新驱动战略,重点抓好科技、人才、金融、管理、机制创新,集聚创新资源,激发创新活力,以创新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结构调整。要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战略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调整存量,优化增量。要深入研究三次产业间相互融合和促进的关系,实现三次产业协调发展。要继续加大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力度,持续改善生态环境,着力打造沧州科学发展、绿色崛起“升级版”。
三、深化改革开放,增强经济发展活力。要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继续深化行政体制、财政金融、政府购买服务等重点领域改革。要加快推进市属国有集体企业改革,集中精力,真抓实干,切实维护好企业职工合法权益。要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围绕增强市场主体活力,落实好各项扶持政策措施,激发民间投资热情,促进中小微企业等民营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要实施引进外资和对外投资并举策略,坚持走出去和引进来,进一步提高我市开放水平。
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落脚点,不断推进民生和社会事业发展。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大养老、医疗、就业、住房保障力度,扩大覆盖面,提高保障水平。要大力发展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逐步提高社会公共服务水平。要创新社会管理,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平安沧州”,打造“好人之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