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财政部门倾力做好民族团结保障工作
发挥职能 做大“蛋糕” 共建和谐
张家口新闻网讯(记者 郑媛媛 通讯员 杨巍洁)日前,在省第七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市财政局荣获“河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这是对我市财政部门做好民族团结保障和支持工作的充分肯定。近5年来,市财政部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累计安排800余万元支持我市民族团结工作发展。其中,2014年,市财政局拨付市级民族宗教相关资金200多万元,近1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各县(市、区)少数民族发展项目,改善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和生活环境。
以共建和谐为原则,加大对民族团结工作的支持。市财政部门积极推进以教育、医疗为突破点的基础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保障了民族地区的学校布局调整、医疗卫生条件以及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和帮扶重点民族村、民族社区的“暖春行动”,协助相关部门落实帮扶项目、提供帮扶资金;为我市民族特需用品企业提供低息贴息和无息贷款,对新创业者个人给予1。3%的保费补贴。在我市已有两家民族特需用品企业基础上,积极向国家申报定点企业;以服务为宗旨,重点支持全市强化城市民族工作,2014年协调完成了投资100万元的回民公墓道路工程,协调解决了多民族因入学、拆迁、就业等问题,打造了两个民族示范社区;积极争取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014年争取到省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19万元,少数民族地区补助费22万元,3个民族村列入省民族工作示范村,8个民族村列入全省“百村帮困工程”,1个民族村列入环京特色村寨示范村,推动了全市民族工作健康发展。
以提高认识为前提,加大对民族团结工作的宣传。我市是一个少数民族散居城市,有回、满、蒙古等45个少数民族。为进一步做好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和民族团结工作,市财政部门大力支持市民宗局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推广到广大民族乡村、民族社区、机关、企业;支持张家口民族团结教育进校园,以学校为阵地,广泛开展“团结奋进、共筑梦想”为主题的民族团结宣传活动,充实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内容,让民族团结的种子深深扎根在孩子们的心中;加强对财政所干部职工进行民族政策教育和民族团结教育,使他们在民族地区、特别是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工作时,充分了解并尊重当地的各种民族风情,提高了工作和服务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