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三次主任会议
3月24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三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智广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杨杰、毕晓明、王相仁、李春山、李凤霞,秘书长郭绍会出席会议。市政府办公室、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工作委员会主任和机关处级干部列席会议。
与会人员学习了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会议初审了《廊坊市人民政府2014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廊坊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有关情况的报告》;初审了有关人事任免职事项。会议确定2015年3月30日召开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
刘智广在讲话中指出,要以学习贯彻立法法为契机,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献计出力。要认真学习、强化认识。立法法是一部具有基本法性质的法律,是诸法之法,我们要重点学习这次立法法修改的背景、指导思想和主要内容。特别是针对设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民政府,修正后的立法法在法律上有新的具体要求。要真正从思想上认识到这部法律对推动我国依法治国进程的重大历史作用,要认识到这部法律对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市政府工作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常委会组成人员、全体市人大代表以及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干部职工都要认真学习。要积极争取授权,为尽早实现地方立法做好充分的准备。获得地方法规立法权,事关廊坊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全局。市人大常委会要以对市委负责、对全市人民负责的态度,积极争取首批地方立法权。同时,要为立法做好充分准备,为推进本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工作做不懈的努力。要深入基层,广泛调查研究。全面推进法律监督、执法检查、依法质询、重点调研,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