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召开第四十三次常务会议
日前,市长王大虎主持召开市政府第四十三次常务会议,研究《沧州市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加快编制《沧州市水体达标方案》等事项。
《办法》围绕解决“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的问题,对监管主体、监管范围、监管方式、监管措施等内容作了明确规定。
会议指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政府改革的一项核心重点工作。近年来,我市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在转变政府职能、完善运行机制、提高服务水平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把该放的放到位、该管的管到位,全面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市直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好相应的监管职责,充分发挥审批科室的职能作用,不断改进管理方式、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要加强培训、狠抓落实,在深刻领会《办法》实质和内涵的基础上,抓紧制定重点领域的具体监管办法,务求取得实效。
在研究加快编制《沧州市水体达标方案》时,会议指出,绿色是永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十三五”期间环保工作任务更重。要按照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抓紧启动方案的编制工作,以国“水十条”、省“水50条”等法律法规为依据,高水平编制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要认真落实“河长制”有关要求,突出抓好环保督察中涉及的重点河流治理工作,抓紧制定具体的达标方案和治理措施,确保在年底前达到省定水质改善标准。要积极谋划一批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项目,拉出单子,明确时限,快速实施,进一步提高中心城区、各县城及重点区域的污水收集处理能力。
会前,法学专家现场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有关内容。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