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法院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
将清理一批涉金融债权案件和多年积案
张家口新闻网讯(记者李颖)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安排部署全市“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按照工作方案,我市法院在7月中旬启动、2015年7月15日结束的专项行动中,将清理一批涉及民生的积案和金融债权案件,解决消极执行、消极协助执行、规避执行、阻碍执行等执行领域的突出问题。
据介绍,此次活动的主要工作任务是清理我市2014年6月30日以前立案的涉民生未执结执行案件;清理化解最高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交办和督办的执行信访案件;清理银行业协会提供的2014年6月30日前立案,各级各类银行作为申请执行人、且有明确可供执行财产的借贷纠纷案件;清理截止2014年6月30日立案一年以上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其他未执结执行案件。
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切实执行执结一批案件,市中院成立了专门的活动领导小组,划分了工作阶段任务和完成时限。“活动主要分前期执行案件数据核录和后期集中清理两部分完成。”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前期各基层法院将对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2007年1月1日以来录入的案件进行甄别,对金额、结案方式等内容进行核对,更正错登案件信息;对所有未录入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的案件,包括预立案、以各种非正式案号立案及应立案未立案的案件进行补录;对2014年10月1日以后的新收案件,将按照最高院发布的新的立案和结案标准进行录入。后期集中清理阶段,将以2014年底为界限,在今年清理纳入台账的50%案件,明年在活动结束前,全部清理。
同时,市中院还制定了相应的监督、检查机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定期对各法院清理积案的完成情况进行排名通报。今年年底前,市中院对执行完成情况进行专门督导检查,活动结束前市中院组成验收组对各法院整个活动成果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