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新武安市旅游产业管理体制的思考和建议
旅游管理体制机制在旅游产业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世界各国和我国旅游产业的发展充分表明,政府对旅游产业采取的管理体制直接影响着旅游产业的发展方向、发展速度、产业结构、资源利用、产出效益和对经济的贡献程度。不断完善创新旅游管理体制机制,努力建立具有竞争力的旅游产业体系,建立旅游产业发展扶持激励机制,对于大力促进武安旅游产业持续、快速、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近期我们深入旅游企业实地考察,走访旅游企业负责人,借鉴旅游发达地区的先进经验,对我市旅游产业管理体制改革发展进行反复论证和多方思考,现将调研报告汇报如下:
一、 我市旅游业体制的沿革
我市旅游业体制改革可以分为六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起始阶段(1984—1989年),1984年开发京娘湖景区,每年游客不足千人,政府无专门的管理机构。
第二阶段为调整阶段(1990—1995年),1990年元月,市政府成立了宗教局,宗教局一块牌子五项职能,其中包括旅游职能。全市旅游业处于徘徊阶段。
第三阶段为发展阶段(1996—2002年)。1996年市委、市政府编制了《九五旅游发展规划》。市政府批准武安市旅
游局正式挂牌,刻制“武安市旅游局”公章,挂牌但不设机构,仍挂靠在市宗教局,旅游业真正列入了市委市政府工作议事日程。1999年开始,每年将旅游业列为全市重点工作来抓。2002年6月,市委、市政府单设旅游局,正式成立了武安市旅游局,普通事业单位,编制9人,武安市旅游业才真正步入健康有序,快速发展轨道。
第四阶段为升温阶段(2003—2005年),市委、市政府加大了对旅游业发展的扶持力度,把旅游业当作第三产业龙头来抓,不断加大旅游产业的投入。
第五阶段为加速阶段(2006—2012),我市旅游“五指并拢出重拳,三管齐下树形象”,旅游业进入了“大旅游、大环境、大产业、大发展”阶段。2012年全市旅游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5亿元,各大景区配套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景区服务提档升级,已拥有A级景区8家,其中4A景区5家,3A景区3家。2006年12月,武安市被国家旅游局正式命名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2008年3月,市委、市政府批准成立了武安市旅游执法队,编制22人,旅游组织机构人员编制得到进一步发展壮大。2012年,七步沟景区滑雪场正式对外营业,填补了冀南冬季没有旅游项目的空白。
第六阶段为创新阶段(2013年—至今),成立了武安市旅游发展工作指挥部、武安市太行三峡旅游区管理委员会,组建了武安市旅游综合执法大队,将单一部门的行业管理转变成多部门综合抽调管理,有效解决了旅游业管理条块分割、职能交叉、权责脱节等突出问题。旅游发展实践证明,我市旅游经济发展与管理体制的优化息息相联,每一次管理体制的变革都带来了旅游经济的加速发展。2013年全市旅游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5亿元,接待国内外游客203万人次,旅游门票收入58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30%、35%和35%。全市旅游业发展继续保持了良好的发展趋势。
二、 我市旅游业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旅游体制日益创新,不断完善,大力促进了武安旅游产业持续、快速、协调发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旅游产业体制问题。 2013 年8月22日召开全市旅游工作会议后,中共武安市委、武安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成立武安市太行三峡旅游区管理委员会的通知》,正式批准成立武安市太行三峡旅游区管理委员会,全市上下形成了发展大旅游的态势。但至今编制部门没有审批,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市旅游业的发展进程。
二是旅游产业发展优惠政策问题。 旅游产业是朝阳产业,旅游业属于投入大,关联带动性强的行业,是衡量一个城市现代社会经济发达程度的重点标志。我市旅游业还属于弱势行业,政府虽然在资金、税收、土地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但大部分都未落实,影响了旅游投资者的积极性。
三是旅游产业发展不成规模,要素偏重问题。 旅游景区同质同源小打小闹,缺少聚焦发展。旅游要素发展不平衡、
不协调、不配套,基础设施、交通服务一直是旅游发展的薄
弱环节。
四是运用市场机制运作旅游的起点不高。 缺乏一个专业、科学、高水平的产业规划,无论是经营、运作,还是宣传,都缺乏大旅游的理念,更没有凸显一个主题。在旅游营销方面,也缺乏专业的策划,没有对旅游项目进行包装。
五是旅游资源破坏问题。 旅游景区私搭乱建、劈山填河、挖沙取石、盗采乱伐等现象屡有发生,屡禁不止,破坏了生态环境,影响了景区整体风貌。
三、 我市旅游业体制改革的建议
(一)成立武安市旅游发展管理委员会
按照***《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和河北省、邯郸市旅游发展大会精神,借鉴云台山、永年广府等地区的经验,建议尽快启动运行武安市旅游发展管理委员会体制。
1 、构想。 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企业经营、依法管理”的发展思路,加快旅游业体制机制改革。从根本上解决条块分割、体制不顺、机制不活等问题。组建太行三峡旅游区管理委员会,与青崖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合署办公,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从旅游、文广新体、国土、工商、水利、公安、林业、交通、环保、住建、物价、卫生等分部门抽调一名领导干部和若干工作人员,在管委会下设分支机构。市委、市政府授权“管委会”对活水乡、管陶乡、贺进镇、阳邑镇所涉及的96个村庄实行分期分批托管。首批对活水、口上、七步沟、朝阳沟、常杨庄、长寿村等主要景区村庄进行托管,形成“景旅一体、景政一体、保护与开发一体”的管理新体制。
2 、设置。 管委会主任由县级领导担任。管委会下设办公室、财务处、规划建设处、企业管理处、市场营销处、计划招商处、综合执法队。办公室负责上传下达、对外接待、协调各科室的工作;财务处负责管理管委会的财务收支;规划建设处负责组织制定景区规划,景区建设项目初审上报,监督规划执行;企业管理处负责景区经营行业管理,经营项目的审批,组织税费征收;市场营销处负责组织对外宣传,开拓市场和导游的管理;计划招商处负责谋划景区开发项目,组织招商;综合执法队行使负责旅游资源保护和旅游市场秩序等现场执法职能,处理违规行为 。管委会下设工商、林业、国土、水利、公安、环保、卫生、物价等分局,受管委会领导,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管理、协调我市旅游资源开发中出现的事宜和问题,保障我市旅游产业健康有序繁荣发展。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我市旅游业虽然得到初步的发展壮大,但仍属初级发展阶段,而且发展主体都是民营资本,还很脆弱,必须要有政府主导,政策支持才能有大发展。政府主导要体现在政府支持扶持旅游业发展的力度上。一是加大资金扶持力度。2011年省政府对旅游事业费列入3亿元,邯郸市列入3000万元,我市武字(2011)16号文件明确指出财政每年不少于1000万元,并视财力按比例逐年增加,建议尽快落到实处。市政府应加大资金投入,用于旅游宣传促销、旅游项目贷款贴息、景区上档升级奖励、旅游星级厕所建设奖励、景区标识标牌奖励等,促进旅游业步入发展的快车道。二是土地的政策优惠力度。鉴于我市旅游业大都属于民营投资,而旅游业本身属于投入大、可持续性发展的新兴行业,各投资业主本身压力较大。建议对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实行零地价。三是扩充融资渠道。充分利用政府的公信力,搭建平台,实行多元开发,让更多的金融机构为旅游企业贷款融资。应尽快成立武安旅游融资担保公司,最大力度地为我市旅游业发展拓宽融资渠道,提供信用担保。
(三)树立太行三峡旅游大品牌
在成立武安市旅游发展管理委员会的基础上,对我市主要景区实行统一管理,打造我市 太行三峡旅游品牌,力争到2016年建成国家5A级景区。
1 、统一名称。 将河北武安国家地质公园、河北武安国家森林公园现有区域所涵盖的京娘湖国家水利风景区、青崖寨国家自然保护区及朝阳沟、长寿村、古武当山、七步沟、玉皇山庄、天慈峰林、盛名度假村、十六沟、太祖山、莲花洞等景点统一整合,名称规范为河北武安 太行三峡 旅游区。
2 、统一管理。 实行公司化运作,组建河北武安 太行三峡 旅游集团公 司,对旅游区内各景点实行统一管理、统一门票、统一宣传促销。
3 、统一服务。 在沙 洺 口投资 10 亿元建设占地1000余亩,集吃、住、购、娱为一体的,包括自驾车营地、加油站等多功能大型旅游服务中心,并拥有5000个车位停车场的 太行三峡 门景区,统一形象、统一品牌、统一服务,受理票务服务、咨询服务、停车服务、农家乐服务等。成立河北武安 太行三峡 旅游区交通公司,开通武安至沙 洺 、邯郸至沙 洺 、沙 洺 至各个主要景区的旅游专线客车(可选用新能源节能旅游观光车)。在沙洺、阳鄄、庙上、马店头等村附近建设集吃、住、行、游、购、娱为一体的大型 太行三峡 旅游休闲度假小镇,完善大景区要素,提升大景区品味, 构建大旅游要素,真正把我市旅游业培育成为我市富民强市的大产业。
4 、统一宣传。 要留客,先引客。要通过多样化的营销渠道,吸引更广泛的客源,增添景区的旅游人气度。一是广宣传。对外统一宣传口号为“多彩武安,长寿乐园”、“ 太行三峡 旅游休闲度假区”和“中国北方长寿养生基地” 。组织各旅游企业赴周边客源市场推介宣传,召开专场旅游宣传推介会,达到宣传与特色推广双重效果。二是强合作。通过加强与周边旅行社的战略合作,开展专项旅游活动,巩固我市的客源市场。三是推优惠。实行武安旅游一卡通。将所有的景点、索道、住宿、服务全面涵盖,提升景区人气。
(四)加强旅游区资源保护监管体制机制
应加大对旅游区资源保护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在旅游区内私搭乱建、毁林伐木、挖山等破坏旅游资源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旅游区生态环境。旅游综合执法大队已启动对旅游区资源的保护工作,并取得了良好效果。但 旅游综合执法经费严重短缺 ,建议 由市财政核拨必要的执法经费,用于综合执法;旅游综合执法大队的职责也要进一步加强,抽调人必须脱离原单位,统一由旅游综合执法大队管理,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旅游区内违反旅游、国土、交通、林业、水利、治安、工商、物价、建设规划、质量技术监督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集中力量,重拳出击,通过开展具体工作,有效改善旅游区内生态环境和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