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乡镇开展退耕还林工程自查验收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全面掌握我市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成效,切实做好迎接国家明年春季对我市退耕还林阶段验收及2014年度退耕还林补助兑现工作,根据国家、省和邯郸市有关通知精神,经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决定在全市组织乡镇开展退耕还林工程自查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查验收范围和内容
全市2002年以来列入国家退耕还林工程计划的12.35万亩退耕还林地,涉及22个乡镇、工业园区共365个村。自查验收的主要内容是:退耕还林地的树木成活保存情况、林地保存情况和不合格面积是否改变林地用途等。
二、自查验收方法和程序
此次自查验收,采取“逐户、逐地块普查”的方法进行。普查由各乡镇和工业园区按市统一要求组织实施。要成立专门的检查验收组织,由乡镇长、主管负责同志带队,以村为单位,按工程实施年度逐户、逐地块验收,验收人员要如实填写验收表并签字。
检查结束后,以村为单位,将检查验收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7天,接受群众监督。对检查结果群众有异议的,要重新验收,群众无异议后,由乡镇长、主管负责同志及验收组人员签字,并加盖乡镇政府公章与公示照片一并报市退耕还林办公室备案。
三、自查验收结果运用及相关责任
凡退耕还林地树木保存率达到85%以上,且退耕地林木郁闭度达到0.2以上的为合格面积,退耕还林户或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享受国家退耕还林补助;树木保存率低于84%或退耕地林木郁闭度小于0.2的为不合格面积,不予拨付国家退耕还林补助。
近年来,一些乡镇由于对退耕还林工作缺乏应有的重视,同时,受群众急功近利的小农思想影响,致使原有成果逐年大幅减少,使我市退耕还林工作面临很大责任风险。根据2013年自查结果,全市退耕还林工程面积在逐年减少,有的乡镇虽然自查上报面积未减少,但通过市抽查或群众举报发现,成活率、保存率达不到国家标准,退耕还林地已无树木。今年春季,在迎接对2014年度退耕还林国检工作中,一些乡镇能够按照要求对不合格退耕还林地进行补植补造,个别乡镇对其普遍存在的不合格退耕还林地却没有任何补救措施,无法应对国检。为此,市政府要组织专门的执法查处队伍,针对各乡镇退耕还林工程存在的问题抓办典型案件,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各乡镇要针对本区域退耕还林情况,对现有退耕还林地要切实加强管理,不得以任何不法理由和手段侵占、减少退耕还林成果;对历年退耕还林地中达不到国家规定林地标准的,自今年起,要强化措施,抢抓造林时机及时补植补造,保证全市退耕还林成果惠民惠农,确保不出问题。
退耕还林工程年度检查验收是兑现国家补助政策的直接依据,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各乡镇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按照要求搞好自查验收工作。这次自查验收,各乡镇长要对验收结果负责,凡在验收工作中弄虚作假、敷衍了事、虚报谎报的,一经发现,坚决按有关法律、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由于退耕还林工程延续时间长,补贴较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程管护的积极性,加之灾害和人为因素都对巩固退耕还林工程和迎检带来很大困难。因此,各有关乡镇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成立由乡镇一把手任组长,主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林业站长等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及时开展自查工作,搞好督查和协调,切实解决本乡镇退耕还林工作中的各种问题,确保面积、树木保存率、合格率达到100%。各乡镇在自查过程中,凡是小班内林木保存率、成活率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的,要抓住雨季造林、秋冬季和春季造林的有利时机,及时安排补植补造。具体要求如下:
(一)时间安排:从现在开始到2013年9月20日前结束。
(二)标准要求:对照各年度规划设计小班图,逐小班、逐地块调查小班成林情况和管护情况。
(三)各乡镇的验收结果,由乡镇长签字并加盖乡镇政府公章后于2014年9月20日前报市林业局退耕办。(联系人:刘丽波,联系电话:5551179,电子邮箱:wastgb@163.com)
***:1、2014年退耕地还林县级自查汇总表
2、2014年退耕地还林县级分户自查表
武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