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第五批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选购房办法(2014年)
一、按房源总量在摇号7日前向社会预告如下事项:
1、摇号时间:2014年8月13日上午8:30
2、摇号地点:建设大厦四楼第一会议室
3、本次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房源151套,详见现场公示。
4、操作规程:首先,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保障户填写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登记相关信息。第二,按照通知的摇号时间,摇号地点,带身份证,现场领取摇号顺序号参加摇号。第三、现场公开摇号确定选购房顺序号。按摇号顺序号依序摇号,所摇出号码就是选购房顺序号。第四、选购房,按照选购房顺序号依序落实。选购房时前边号没有到,后边号顺序递补;本期选购房规定时间内前边号来到,直接按顺序号依序插入。第五、本期选购房规定时间结束,申请人没有到,视为自动放弃选购房;本期的摇号顺序号、选购房顺序号随之作废。
二、现场公开摇号。市住建局负责,市监察院、监察局全程监督,市司法局公证部门现场公证,市公安局负责现场秩序,有关部门参加。
三、摇号结束。摇号结果即时现场公示,并在相关媒体上公示五日。
四、发放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通知单。收回摇号顺序号单。
五、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家庭,从交房之日起退出其他住房保障,履行经济适用住房相应的义务,接受经济适用住房相应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