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安市政府关于认定河北秋阳秸秆开发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为农业产业化经营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农业产业化企业:
2014年,我市不断加大工业反哺农业力度,通过采取项目拉动、政策带动、服务助动等措施,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工商资本向农业投入,全市又涌现出一批规模较大、带动能力较强的农业产业化企业,为全市农业产业化快速发展贡献了积极力量。
为使这些农业产业化企业实现规范化发展,不断培育新的龙头企业,根据《武安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评定办法》(武办字〔2005〕34号)精神,市政府对全市范围内新申报的农业产业化企业进行了严格审定。
经逐级考察评审,河北秋阳秸秆开发有限公司、河北凤岐肥业有限公司、河北康新种禽有限公司、武安市鑫诺养殖有限公司、河北丰绿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武安市载鑫林果专业合作社等6家农业产业化企业符合武安市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申报标准,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认定以上6家企业为武安市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有效期为2014年8月1日至2015年11月10日。目前,全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44家。
市政府要求,各乡镇、工业园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邯郸市及我市的有关扶持政策,围绕瘦肉型猪、林果、小米和蔬菜等主导产业,切实加大扶持力度,创优发展环境,加速培育一批在邯郸市、全省乃至全国具有较高知名度、带动能力较强的大型龙头企业,不断提升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被认定后的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勇于开拓,不断创新,加快企业规模化、规范化、科技化、品牌化发展,实现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带动农业和农村经济健康快速发展,为推进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武安市人民政府